封面新聞記者 陳遠揚
年近八旬老人涉嫌一起銷售假藥案,其家人也參與其中,在面臨高達620多萬元的懲罰性賠償金時,檢察機關卻提出不予適用懲罰性賠償……
9月30日上午,四川省資陽市人民檢察院舉辦“檢察之光 正義有我”全市檢察機關首屆辦案故事講述會活動。來自雁江區(qū)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助理曾星,以《0與620萬的懲罰抉擇》為題,講述了上述案件的辦案經過。
圖為活動現(xiàn)場
銷售假藥 老人面臨620多萬元懲罰性賠償金
時間回溯到2020年,家住資陽市雁江區(qū)的劉奶奶,平日里愛到家附近的廣場和其他老年人閑聊,談論怎樣調養(yǎng)身體。一天,劉奶奶講到自己因為腰椎間盤突出腰一直痛,吃過很多藥,也試過很多民間藥方都不管用時,另一位老人說她在吃一種中藥“九龍中藥丸”,效果很不錯,可以給其試一試。
于是,劉奶奶拿到一包沒吃完的“九龍中藥丸”,回家吃了一段時間后,感覺這個藥很有效果,腰沒有以前疼了。隨后,她通過包裝袋上的電話聯(lián)系上了賣家陳某購買。因為自己的親身經歷和現(xiàn)身說法,一些老人聽后,就向劉奶奶提出要購買該藥,此后她開始轉賣“九龍中藥丸”。
為了更好地銷售,劉奶奶購藥后,將包裝袋上的聯(lián)系電話替換成自己的。漸漸地,不僅周邊的一些人找她買藥,市內、省內、省外都有人聯(lián)系。為此,劉奶奶開始安排其女兒陳某甲、兒子陳某乙、外孫女李某某幫其向買家送或郵寄藥。經查,劉奶奶銷售“九龍中藥丸”的時間長達兩年多,銷售金額共計629500元,賺取差價146000元。
劉奶奶銷售“九龍中藥丸”的時間長達兩年多,其賺取差價146000元(網絡圖)
經查明,“九龍中藥丸”是由抗骨增生、地塞米松、腰痛片等十余種藥物與冰片、茴香、面粉等物品制成。經鑒定,在“九龍中藥丸”中檢出阿司匹林等化學藥成分,屬于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情形,系假藥。
這樣一來,劉婆婆一家不僅面臨高達125萬多元的刑事罰金,而且根據(jù)藥品管理法的規(guī)定,可能面臨賠償價款10倍,也就是高達620多萬元的懲罰性賠償金。
曾星講述處理案件細節(jié)
結合實際不搞“一刀切”
檢察機關提出不予適用10倍賠償
“第一次與她見面時,她的嘴角微微向下,沒有什么血色,眼睛略顯渾濁,眼神中透露出一絲不易察覺的疲憊和憂傷。”曾星提到,當時他告知劉奶奶,因涉嫌銷售假藥罪,可能面臨最少3年的有期徒刑,而且不僅要罰很多錢,可能還要賠很多錢!八牭胶螅粫r有些不知所措,連簡單的交談也變得斷斷續(xù)續(xù)。我那時覺得這就是犯罪嫌疑人正常的悔罪表現(xiàn)!
通過走訪調查,檢察機關了解到劉婆婆沒有收入來源,全靠子女贍養(yǎng),但其子女也都沒有固定的工作,一家經濟困難,這也是劉婆婆要“以藥養(yǎng)藥”的原因。
“此時的我內心多了一絲疑惑:在這個案件中,懲罰性賠償真的合乎情理嗎?懲罰性賠償制度的功能定位又是什么呢?”曾星說道。
根據(jù)最高檢等七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的《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座談會會議紀要》相關要求,雁江區(qū)人民檢察院“雁之翼”公益訴訟辦案團隊認為,辦理該類案件懲罰性賠償?shù)倪m用不能搞“一刀切”,本案結合懲罰性賠償制度的功能定位和價值追求以及當事人賠付能力來看,不適用懲罰性賠償更為適宜。
曾星解釋說,本案中,根據(jù)刑法的相關規(guī)定,劉奶奶等四人將被判處銷售金額兩倍以上的罰金,該刑事處罰足以對其及潛在的違法者產生震懾與警示作用,達到“讓違法者痛到不敢再犯”的目的。
其次,根據(jù)走訪實際情況來看,涉案四人明顯不具備承擔懲罰性賠償金的賠償能力,即使提出懲罰性賠償訴求,懲罰性賠償金也難以執(zhí)行到位,這不利于實現(xiàn)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
此后,雁江區(qū)人民檢察院還召開公開聽證會,向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人民監(jiān)督員等與會人員表達了不提起懲罰性賠償訴訟請求的觀點和依據(jù),得到了與會人員的一致同意。
2023年4月,雁江區(qū)人民法院對該案下達判決,被告人劉某華犯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126萬元,追繳非法所得146400元,并在全國性的報刊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登報召回已銷售的“九龍中藥丸”。此外,劉某華的兒子、女兒、孫女,也分別被判處相應刑罰和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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