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新聞傳媒集團記者萬恒
都說養(yǎng)兒防老,但市民張秀英(化名)老人卻將女兒告上了法院。
2020年7月3日,張秀英的老伴病故,留下夫妻二人的共有存款和現金共90000元。悲痛之余,張秀英經過和女兒曉羽(化名)商量,決定這些款項全部歸自己所有,老伴的喪葬費近40000元歸女兒所有。2020年7月26日,張秀英在女兒的陪同下,將90000元存入自己的銀行賬戶,存期一年。
2021年7月26日,張秀英想取款購買助聽器,于是前去銀行取款。萬萬沒想到的是,賬戶里只有509.75元存款。經銀行工作人員查詢得知,老人的銀行存款早已被曉羽分四次取款合計89500元。老人說,自己的存折和身份證就放在家里的抽屜里,女兒一定是偷著取款,自己一直被蒙在鼓里。
張秀英上火加上生氣一下子病倒住進了醫(yī)院。老人出院后委托北京市盈科(大連)律師事務所的劉春瑩、李維維兩位律師將女兒告上了法庭。
大連市甘井子區(qū)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張秀英的丈夫去世時,其名下中國銀行留有存款7萬元至8萬元,并余有一個月工資款4000元左右。2020年7月26日,張秀英在曉羽的陪同下,將此款數額累計90000元存入張秀英名下銀行賬戶。自2020年9月起,曉羽分四次取款,合計從張秀英賬戶中取出89500元。2021年7月30日張秀英住院治療,曉羽得知后償還張秀英20000元。
法院認為,張秀英和曉羽系母女關系,曉羽在張秀英不知情情形下,將張秀英銀行存款取出89500元,實屬不妥且有失情理,與法相悖。雖然在得知張秀英住院后償還了20000元,但剩余的69500元,曉羽理應予以償還。
2022年4月21日,甘井子區(qū)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曉羽賠償原告張秀英經濟損失69500元,案件受理費769元由被告曉羽承擔。
張秀英取得了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的勝訴判決,她特別感謝人民法院查明了案件事實,保護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