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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裁判當守護道德底線:江歌母親訴劉鑫案一審判決全文披露 | 來源:中原網(wǎng) 搜狐 點擊數(shù):1706次 更新時間:2022/1/11 9:49:24 |
原標題:司法裁判當守護道德底線:江歌母親訴劉鑫案一審判決全文披露
2022年1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qū)人民法院對原告江秋蓮與被告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權(quán)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暖曦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jīng)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并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目前,尚不知劉鑫是否會上訴。
法院審理認為,劉暖曦作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對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險,沒有如實向江歌進行告知和提醒,在面臨陳世峰不法侵害的緊迫危險之時,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顧,將江歌阻擋在自己居所門外被殺害,具有明顯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扶危濟困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誠信友善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nèi)容。司法裁判應當守護社會道德底線,弘揚美德義行,引導全社會崇德向善;诿穹ㄕ\實信用基本原則和權(quán)利義務(wù)相一致原則:在社會交往中,引入侵害危險、維持危險狀態(tài)的人,負有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以防止他人受到損害的安全保障義務(wù);在形成救助關(guān)系的情況下,施救者對被救助者具有合理的信賴,被救助者對于施救者負有更高的誠實告知和善意提醒的注意義務(wù)。
以下為案件判決書全文:
澎湃新聞記者 呂新文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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