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不文明的8歲孩子,要給其改過自新的機會,別“一棍子打死”。另外,也不能“以罰代教”“以罰代管”。
11月6日晚,四川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發(fā)布《10月部分不文明行為通報》:2024年10月,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發(fā)現(xiàn)并立即制止二十余起不文明行為,按情節(jié)嚴重程度對涉事游客進行了批評教育、一年內(nèi)禁止入園、五年內(nèi)禁止入園、終身禁止入園等處罰,同時要求相關(guān)游客簽署不文明行為告知確認書。據(jù)通報顯示,有16人被處以終身禁入處罰,其中最小的8歲。
來源:“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微信公眾號
對不文明游客實行禁入,已有多個景區(qū)這么做。例如不久前,8名游客因擅闖亞丁景區(qū)未開發(fā)區(qū)域,被終身禁入該景區(qū)。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也已對多名不文明游客采取禁入措施,如:去年9月,李某某因向大熊貓室外活動場內(nèi)拋投竹筍被終身禁入;今年4月,有6名游客因各自行為可能對大熊貓造成危害被終身禁入……不難看出,“終身禁入”已成為該基地處罰不文明游客的常見手段。
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作為大熊貓遷地保護基地、科研繁育基地、公眾教育基地和教育旅游基地,對不文明游客實行終身禁入等處罰,既是在保護大熊貓免受傷害,也能夠?qū)娖鸬揭欢ǖ木窘逃饔茫瑥亩苊馄渌慰统霈F(xiàn)不文明行為。從這個意義來說,“終身禁入”制度的設置有一定合理性。
不過,此次處罰對象中包括一個8歲孩子,就值得商榷了。不可否認,現(xiàn)實中不乏“熊孩子”的存在,對這類孩子適當懲戒也是一種教育。但是,好動、頑皮是部分孩子的天性,對他們進行教育同樣要注意方式方法和尺度。
該基地對一個8歲孩子實施終身禁入,首先未必符合法治精神!睹穹ǖ洹返谑艞l規(guī)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jīng)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既然法律層面都謹慎處理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行為,旅游景區(qū)也應該遵循這一原則。8歲孩子從法律上來說,剛從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變成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從自律性、文明性角度來說,孩子的心智尚未成熟。將8歲孩子與成人游客實行同樣的處罰措施,似乎有點“不分青紅皂白”的嫌疑。這個孩子年齡尚小,人生之路漫長,如果8歲時就被列入終身禁入名單,不僅今后無法進入該基地參觀大熊貓,而且這樣的“污點記錄”會對其健康成長產(chǎn)生不利影響。
雖然說該基地對不文明游客實施幾年內(nèi)禁入或終身禁入,是出于動物安全與健康考慮,可以理解。但在面對不同的處罰對象時,應該有更靈活的方式方法。比如,園方完全可以考慮對其做思想工作后罰其參與志愿工作,讓孩子對“動物保護”“文明游覽”等概念有更切身的認識,這顯然比“終身禁入”更能起到教育作用。
簡言之,處罰不文明的8歲孩子,要給其改過自新的機會,別“一棍子打死”。另外,也不能“以罰代教”“以罰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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