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轎車碾壓著電瓶車一路疾駛100多米,風馳電掣、火花四濺。
白色轎車碾壓著電瓶車一路疾駛100多米
這刺激眼球的畫面并非電影里的情節(jié),而是真實發(fā)生在上海松江的一條馬路上。
白色轎車司機為什么會如此瘋狂?被推行的電瓶車騎車人又是生是死?
4月4日清晨5點多,天剛蒙蒙亮,一個自稱錢風的男子電話報警說,他剛剛親眼目睹了一起交通事故的發(fā)生。蹊蹺的是,對于交通事故的現(xiàn)場,這個錢風一連報錯多個路名。民警在反復核實后確定,錢風口中的交通事故發(fā)生地點是在松江區(qū)的明興路、陳春路路口。
交警趕到事發(fā)現(xiàn)場后,發(fā)現(xiàn)周圍有幾名男子正在竊竊私語
路口的人行橫道線上,白色轎車格外扎眼,車下的黑色電瓶車已經動彈不得。但蹊蹺的是,車內車外沒有任何當事人向民警反映情況,而一旁的人行道上,倒是圍攏著五六名男子正在竊竊私語。
駕車人是誰?騎車人又去了哪里?
對于民警的這些問題,在場的男子都默契地陷入了沉默。但民警很快發(fā)現(xiàn),報案人錢風也在圍觀人群中,不過,他此時身上沖天的酒氣撲面而來。
一身酒氣的錢風對于事故的情況,倒是能描繪一二。他言之鑿鑿指出,人堆中身穿黑色T恤、那個自稱陳小明的男子,就是白色轎車的駕駛員。當民警問起是否是他開車的時候,這個陳小明變得一聲不吭。不過,他身上的酒氣已經瞞不住人了。
錢風稱人堆中身穿黑色T恤、那個自稱陳小明的男子,就是白色轎車的駕駛員
測試結果表明,陳小明此時身體里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為78mg。面對實打實的測試結果,陳小明這才開了口,但堅稱絕非他開的車。民警通過查詢機動車車輛信息卻有了驚人發(fā)現(xiàn):這輛白色轎車的車主不是別人,竟然是報案人錢風。
到了這時,錢風才坦言,他和陳小明不僅是同事,而且這天的早些時候,他們是在一起喝的酒。這就奇怪了,既然是一起喝酒,錢風應該對陳小明喝酒的事實再清楚不過了,那么,他為什么會同意陳小明酒后駕駛他的轎車呢? 對于警方的這個疑問,錢風始終在顧左右而言它。
警方對錢風也進行了酒精呼氣測試
考慮到錢風也可能涉案,民警也對他依法進行了酒精呼氣測試,但來來回回折騰了至少五六次,錢風的酒精測試結果才姍姍來遲。數(shù)據(jù)表明,錢風體內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竟然達到了163毫克,甚至已經超出了醉酒標準的兩倍。
很快,民警找到了事故畫面,也就是我們在開頭看到的那幕。但顯然的是,從這組畫面來看,不僅無法還原電瓶車被撞擊時的畫面,而且,關于誰是轎車司機依然無法認定。那么,錢風和陳小明之間,到底誰是司機?究竟誰在說謊呢?
民警查詢電瓶車牌照信息后發(fā)現(xiàn),這輛車屬于一個叫劉昌的男子。出人意料的是,這個劉昌也在事故現(xiàn)場,但自己的電瓶車發(fā)生了交通事故,這個劉昌不僅沒有第一時間站出來,而且還說自己沒有騎車上路。那么,他的電瓶車為什么會到了馬路上,最后又莫名其妙到了白色轎車的車輪下?對此,劉昌也一直在閃爍其詞。
在對白色轎車進行徹底搜查后,民警在主駕駛座位下找到了一張似乎是被人刻意藏起來的存儲卡。大家很快發(fā)現(xiàn),這就是車子行車記錄儀里的存儲卡。
記錄儀畫面顯示,有人似乎是在一個停車場上了車。隨后,此人駕車一路開過明興路明中路后,靠邊停了下來。
圖為行車記錄儀畫面
停車大約5分鐘后,記錄儀畫面有了變化,身穿黑色T恤的陳小明和劉昌出現(xiàn)在了車頭右側。沒多久,陳小明做出了奇怪的舉動。只見,他將劉昌的電瓶車挪過來放在車頭。此時,誰都沒想到,沒過多久,開車人就一腳油門,啟動了車輛。
行車記錄儀排除了陳小明開車的可能,也徹底揭穿了錢風的謊言,醉酒的錢風就是事故車真正的駕駛員。那么,陳小明怎么會做出螳臂當車的奇怪舉動呢?
原來,陳小明、劉昌和犯罪嫌疑人錢風三人,此前都在同一個廣告公司就職,而且住在同一個員工宿舍,三人在4月3日這天晚上一起喝酒吃燒烤,酣飲到了第二天早上4點多,劉昌騎著電瓶車去買早飯,而錢風原本也沒想開車回去,而是用手機叫了一輛網約車,準備和陳小明一起乘車回宿舍。
錢風說,等車的時候,他臨時給嘉定的一個朋友打去電話,沒想到,對方叫他一起去玩。于是,酒精已經上頭的錢風徑直下了網約車,決定開自己的車去找朋友相聚。而陳小明搭乘網約車回了宿舍門口后,又擔心錢風醉酒駕車有危險,他想方設法把錢風約到了小區(qū)門口,又拉上劉昌,兩人準備再勸一勸。但讓他倆沒想到的是,醉酒的錢風始終坐在車里不肯下車。為了阻止錢風繼續(xù)開車,陳小明最終將電瓶車放到了錢風的車前。
醉酒的錢風壓根沒有意識到,自己到底遭遇了什么事,他主動報了警。而當民警抵達現(xiàn)場調查時,錢風馬上就意識到自己醉酒駕車肯定會有麻煩,于是將開車的責任全部推到了陳小明的頭上。
目前,犯罪嫌疑人錢風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松江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本文來源:案件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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