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青年報報道,近日,武漢一名商家發(fā)視頻吐槽稱,某顧客購買4件商品價值1800元,進行僅退款操作后將快遞取走。商家關先生介紹,客戶當時用一個賬號聊天,用另一個賬號下單,然后要求分開發(fā)快遞,結果送達后女子僅拒收了一件,取走另外三件,卻申請全額僅退款。此后商家和驛站聯(lián)系得知,此人這樣操作已有上千件。目前,關先生已報警處理。
去年底,淘寶、京東等多家電商平臺宣布“支持用戶僅退款”時,曾引發(fā)廣泛關注。媒體報道上述“薅羊毛”事件后,關于電商“僅退款”服務的爭議再次引發(fā)討論。
▲多家電商平臺相繼支持“僅退款”售后服務 資料圖片 圖據IC photo
紅星新聞了解到,不少電商商家對“僅退款”服務表示不滿。面對僅退款“薅羊毛”的買家,有商家選擇無奈接受;也有商家選擇拿起法律武器,起訴維權。
電商商家不滿:
“僅退款”服務被濫用
早在2021年,電商平臺拼多多便率先推出了“僅退款”服務。與退貨退款不同,在僅退款模式下,商家發(fā)貨的訂單,買家申請僅退款后就能被極速退款。
紅星新聞查詢拼多多官網了解到,2023年6月24日經修訂生效的《拼多多售后服務規(guī)則》的“僅退款流程”顯示,若用戶提交僅退款申請時商家尚未發(fā)貨,商家應在用戶提交僅退款申請后24小時內進行處理;若用戶提交僅退款申請時商家已發(fā)貨,商家應在用戶提交僅退款申請后36小時內進行處理。
對于上述兩種情況,商家逾期未處理的,拼多多系統(tǒng)將默認商家同意該僅退款申請,并自動退款給用戶。
“僅退款”服務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受到買家好評的同時,也引發(fā)部分商家的不滿。近日,在某平臺經營多家食品類店鋪的商家史先生對紅星新聞表示,消費者是市場的核心主體,“僅退款”服務偏向消費者有一定合理性,但現(xiàn)實中存在大量利用這一服務“薅羊毛”的買家,“由于‘僅退款’服務被濫用,很多商家都被誤傷過!
2023年底,淘寶、京東等多家電商平臺也先后修訂、變更平臺規(guī)則,宣布“支持用戶僅退款”。平臺規(guī)則的變更讓商家感受到了明顯的變化。在淘寶銷售百貨的商家白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規(guī)則變更后,他明顯感覺到“薅羊毛”的用戶增多,每天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來解決售后問題。
近日,電商商家關先生在網上曝光武漢一女子利用“僅退款”服務“白嫖”上千元商品一事引發(fā)網絡關注,關于電商平臺“僅退款”服務的爭議再一次被推向前臺。
紅星新聞記者以商家朋友身份向淘寶平臺商家部門進行詢問,一名客服稱,如果商家認為自己遭遇“僅退款被白嫖”,可以向平臺進行申訴。平臺會根據具體訂單的責任判決情況、退款原因等,核實具體情況后進行處理。
隨后,紅星新聞以消費者身份向淘寶官方客服了解申請“僅退款”相關事宜,一名客服表示,“比如未發(fā)貨的或是發(fā)貨途中貨物已被攔截的,買家可以申請‘僅退款’。如果買家已收到貨想申請僅退款,一般需要與商家進行協(xié)商,獲得商家同意!比绻皟H退款”申請被商家拒絕,可以申請由平臺介入進行處理。
起訴“羊毛黨”:
讓惡意退款的消費者知錯
部分電商商家在網上曝光過買家購買商品后“僅退款不退貨”的行為。面對僅退款“白嫖”的買家,有的商家選擇無奈接受;也有商家選擇拿起法律武器,起訴維權。
從2023年2月開始,黑龍江律師陳實(化名)便為遭遇“僅退款不退貨”行為的商家提供法律服務,至今已經幫助一千多位商家起訴過“僅退款不退貨”的買家。
陳實在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透露,在淘寶、京東平臺出臺“支持用戶僅退款”規(guī)則后,向其咨詢“僅退款不退貨”相關法律問題的商家數(shù)量較此前起碼翻了五倍。
陳實稱,并非商家一主張“被白嫖”,他就會馬上幫助商家進行起訴,而是需要對事件經過從頭到尾進行詳細審核,判斷責任歸屬等后才會開展下一步工作!拔覀儠䦟徍松碳遗c消費者之間的聊天記錄、平臺上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歷史協(xié)商記錄等,如涉及到快遞運損問題的,我們也會向快遞方獲取相關證明。”
通過一系列的審核,陳實會據此判斷相應糾紛是屬于商家責任、快遞責任或是消費者責任。如果相關證據顯示確實是消費者的責任,陳實也會先與消費者聯(lián)系溝通,根據溝通情況來決定是否進行起訴。“如果起訴后,有些消費者依然不認為自己存在過錯,那就應訴開庭,由法官作出判決!标悓嵧嘎,實際上,他個人經手的案子中,商家與“僅退款不退貨”的消費者之間的訴訟糾紛更多以和解收尾。
史先生同樣向紅星新聞記者提到,他總共起訴過十幾位買家,最近起訴的一位打算“白嫖”的買家,在接到法院傳票后,便主動電話聯(lián)系他,尋求和解。這位買家購買了60元的商品后申請“僅退款”服務,和解時,向史先生總共賠償了500元。
“和解的意義就在于讓惡意退款的消費者知道自己的過錯。如果他不認為自己有過錯,也不會選擇和解!标悓嵳f。
判例:
僅退款但不能提出實質依據屬違約
紅星新聞記者檢索發(fā)現(xiàn),商家起訴買家僅退款不退貨行為的案子中,也有不少最終走上法庭。法院判決,要求僅退款且不能提出不退貨的實質依據屬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官微刊載過一個因17元退款引發(fā)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例。案情顯示,王某在某購物平臺內衣店購買了一件內衣,交易價格26元。收到貨后,王某以質量問題為由申請僅退款不退貨,該內衣店讓王某提供質量問題的憑證,王某未提供。內衣店要求王某將退貨申請改為退款退貨,王某拒絕,內衣店也因此拒絕了王某僅退款不退貨申請。
雙方發(fā)生爭議后,王某通過購物平臺極速退款規(guī)則申請僅退款成功,購物平臺返還王某17元。內衣店多次聯(lián)系并要求王某退回貨款17元,但王某拒不退還。于是,該內衣店委托律師查得王某身份、經常居住地等基本信息后將王某訴至法院,請求王某退還貨款17元,賠償戶籍調檔信息、誤工費、材料打印費等損失合計600余元。
該案承辦法官表示,按照“七日內無理由退貨”規(guī)則,王某本可以將購買的內衣郵寄回該內衣店指定地址,從而由購物平臺退回預付貨款26元,但王某要求退款卻拒絕退貨且不能提出不退貨的實質依據屬于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面對不合理退款
商家可以起訴平臺嗎?
在給消費者提供便利的同時,為了避免誤傷部分商家,淘寶在修訂變更淘寶平臺爭議處理規(guī)則時提到,“淘寶基于平臺自身大數(shù)據能力,識別多維度結合,對于買家發(fā)起符合相關情形的售后,做出快速退款或退貨退款的規(guī)則依據!
▲淘寶變更平臺爭議處理規(guī)則的部分內容
在記者采訪過程中,多位商家表示,各電商平臺的大數(shù)據判斷并非總是準確的,有時甚至是“粗放”的。
在抖音平臺專營唱片的商家代女士告訴紅星新聞,此前,有買家在她的店鋪分十幾單購買了價值2000元左右的唱片后,自稱是買家母親的用戶以“不應向未成年人售賣商品”為由申請僅退款,得到了平臺的支持。她在拒絕退款申請后,被平臺駁回。
“首先,我在直播頁面標明了未成年人不得購買;其次,商家也無法審核用戶真實年齡!贝空f,讓她不理解的是,即便這些唱片確實被未年人購買了,“我可以接受退款,對方為什么不用退貨呢?”
商家表示,他們在拒絕買家不合理的“僅退款”操作被平臺駁回后,還時常面臨著申訴難的問題。代女士告訴紅星新聞,其多次向平臺客服申訴上述“僅退款”要求不合理,但依舊無效。商家白先生則表示,買家收到貨申請“僅退款”,平臺幾乎是秒退。但商家向平臺申訴則需要漫長的等待,而且可能申訴失敗!凹词褂械挠唵紊暝V成功,平臺依舊會扣商家的保證金!
那面對買家不合理的退款要求被平臺支持的情況,商家可以起訴平臺嗎?
陳實告訴紅星新聞,除了起訴“白嫖”消費者,確實也有部分商家將電商平臺訴至法院。“此前我也嘗試幫助這些商家起訴電商平臺,但都沒有成功。平臺一方面會主張自己沒有責任,另一方面會主張是用戶自由選擇了全額退款無需退貨,受益方是消費者,讓我們向消費者索賠。”
在上述“因17元退款引發(fā)的買賣合同糾紛”的案例中,承辦法官表示,從案涉內衣買賣磋商過程看,王某是與內衣店而不是與購物平臺達成的內衣買賣合同,雙方因內衣買賣合同發(fā)生的爭議,雙方可以協(xié)商解決,購物平臺作為給消費者和商家搭建交易場所的平臺,也可以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調解雙方的爭議,但購物平臺強行作出不退貨僅退款17元的“仲裁”,本質上對交易雙方并無約束力。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實際上,電商平臺大多已在其服務協(xié)議中寫明了買賣雙方發(fā)生糾紛時的“免責條款”。以拼多多為例,該平臺服務協(xié)議第6.3條明確提到,“拼多多無法保證交易糾紛處理結果符合您和/或相關方的期望,如您對糾紛調處結果不滿意,仍有權依法尋求其他救濟途徑,因此,拼多多也不對交易糾紛調處結果及賠付決定承擔責任。”
“多家電商平臺新增‘僅退款’規(guī)則,其實也是行業(yè)競爭的結果!焙k嗌鐒(chuàng)始人、電商戰(zhàn)略分析師李成東對紅星新聞表示,“僅退款”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是過度增加“用戶體驗”,可能會對商家造成損失。
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315維權律師團成員劉祥斌在接受央廣網采訪時表示,平臺的“僅退款”規(guī)則若未經商家認可,也是一種無權處分甚至侵害商家利益行為。他認為,“解決上述問題,需從源頭上糾正該規(guī)則,不能讓損害他人利益的規(guī)則成為平臺競爭的利器,同時必須明確退貨和退款應該是對等義務,商家和買方都應履行,倡導誠信消費!
紅星新聞記者 胡閑鶴 實習生 張珺潔
編輯 張莉 責編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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