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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全省范圍專項整治 | 來源:大觀新聞 微信公眾號 點擊數(shù):832次 更新時間:2023/11/29 9:04:38 |
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
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辦法》)
將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規(guī)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為切實規(guī)范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照明設施使用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食品安全,近日,省市場監(jiān)管局組織全省各級市場監(jiān)管部門廣泛宣傳國家有關政策,全面深入開展取締“生鮮燈”整治專項行動。
印發(fā)《關于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禁止使用“生鮮燈”的通告》,要求市場開辦者和食用農產品銷售者自查使用的照明燈具。
對可能影響消費者感官性狀判斷的照明設施,一律進行取締更換,杜絕“生鮮燈”誤導消費者等行為發(fā)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省市場監(jiān)管局將于12月組織各地開展取締“生鮮燈”專項督查檢查,要求全省各級市場監(jiān)管部門進一步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持續(xù)開展轄區(qū)內農(集)貿市場及商超“生鮮燈”整治專項行動,督促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及時更換不符合規(guī)定的照明燈具,營造良好的市場經營環(huán)境,確保《辦法》落到實處。
《辦法》施行后,若發(fā)現(xiàn)違規(guī)使用“生鮮燈”等行為,廣大消費者可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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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遼寧市場監(jiān)管
編輯:小雨
美編:張強
校對:魏紅
責編:秋菊
主編:李元臣
監(jiān)制:穆軍、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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