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三任省公安廳廳長、三任市公安局局長落馬!其中一個受賄5.4億)
昨晚,遼寧省紀委監(jiān)委發(fā)布消息:遼寧省公安廳原巡視員楊振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遼寧省紀委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上官河”注意到,遼寧省公安廳已有三任廳長被查。楊振福曾任盤錦市公安局局長,該局已有三任局長被查。
遼寧省公安廳連續(xù)三任廳長被查
楊振福
公開履歷顯示,楊振福,男,漢族,1956年11月出生,1975年9月參加工作,197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遼寧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楊振福曾任遼寧省公安廳經偵處處長、刑警總隊總隊長,盤錦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副局長、局長。2004年10月,任盤錦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009年5月,任阜新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015年9月,任省公安廳巡視員;2016年11月,退休。
此前,遼寧省公安廳已有連續(xù)三任廳長被查。
2021年1月25日,遼寧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李文喜落馬。李文喜曾于2002年5月至2011年3月,任遼寧省公安廳廳長。2021年7月27日,李文喜被開除黨籍。通報顯示,李文喜是首個被指“獲取巨額礦產收益”的“老虎”。
李文喜
今年1月6日,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李文喜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李文喜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zhí)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jiān)禁,不得減刑、假釋。李文喜受賄金額超過5.4億元。
2021年8月23日,遼寧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薛恒主動投案。薛恒曾于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任遼寧省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兼),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兼)。去年2月19日,薛恒被開除黨籍。薛恒被指大搞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qū)和單位的選人用人制度等。去年8月18日,內蒙古自治區(qū)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薛恒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薛恒被控受賄1.35億余元。
去年3月1日,遼寧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王大偉任上落馬。王大偉自2013年3月起任遼寧省公安廳廳長。去年9月29日,王大偉被“雙開”,后于今年2月被提起公訴。
三任盤錦市公安局局長被查
楊振福曾任盤錦市公安局局長,該局已有三任局長被查。三人也都長期在遼寧省公安廳任職。
2021年5月14日,遼寧省司法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姚喜雙接受審查調查。公開履歷顯示,姚喜雙,男,漢族,1962年11月出生,1980年11月參加工作,1983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姚喜雙曾于2013年5月至2017年6月,任盤錦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姚喜雙
2021年11月3日,姚喜雙被“雙開”。姚喜雙被指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與他人發(fā)生不正當性關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職務晉升、企業(yè)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
2021年11月16日,盤錦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申海青任上被查。公開履歷顯示,申海青,男,漢族,1969年3月出生,1990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9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學學歷,碩士學位。申海青自2017年8月起任盤錦市公安局局長。
去年6月10日,申海青被“雙開”。申海青被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違規(guī)使用、借用公車,借公務考察之機旅游;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干部選拔任用、企業(yè)經營、案件查辦等方面謀取利益,并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
此外,近兩年,還有三個曾任盤錦市市長、盤錦市委書記的“老虎”落馬。
去年3月29日,遼寧省原副省長郝春榮落馬。郝春榮曾于2016年9月至2018年2月任盤錦市代市長、市長。今年5月30日,受賄1883萬余元的郝春榮,一審獲刑12年。
去年6月2日,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孫國相落馬。孫國相自2009年1月至2010年8月,任盤錦市市長;2010年8月至2016年9月,任盤錦市委書記。今年7月18日,受賄9765萬余元的孫國相被判無期。
去年11月9日,遼寧省沈陽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付忠偉落馬。付忠偉曾于2018年至2020年任盤錦市委書記。今年7月,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付忠偉作出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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