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觸犯相關法律
黃金 資料圖
去年8月,上海多家金店都接待了一位神秘的客人,他出手豪爽,一次就購買了大量金條,甚至超出了單臺pos機的限額。然而,出店之后,他卻直奔公共廁所,將剛買到的金條藏在了里面。近日,上海市普陀區(qū)人民檢察院透露,反常行為的背后,其實是一場犯罪行為。經該院公訴,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被告人詹某某、朱某某等6人有期徒刑3年10個月至2年不等,并處罰金5萬元至1萬元不等。
去年夏天,待業(yè)在家的朱某某給自己原來的包工頭打去電話,問最近有沒有活兒可以干。對方表示最近工地停工,但可以介紹朱某某幫人家代拿黃金,具體怎么做會有人教的。聽說報酬方面比較豐厚,朱某某毫不猶豫就答應了,購買機票飛往上海。
第二天,朱某某就接到了電話,讓其到附近的花園取工作手機。他剛踏進花園,便有人主動迎上來,給他塞了一部手機,讓其繼續(xù)等電話。沒一會兒電話便響了,朱某某接到了最新指令:去附近的公共廁所拿放在塑料袋里的銀行卡。
朱某某與幕后指揮者的聊天記錄 普陀檢察院供圖
接下來,朱某某按照指令直奔一家金店,向店員詢問完當日金價及加工費后,坐在凳子上給電話那頭發(fā)消息。在對方告知買多少黃金、用哪張卡、刷多少錢、密碼多少等信息后,朱某某當即購買了2公斤金條,并要求店員再準備2公斤。隨后,朱某某又前往另一個地點,如法炮制拿取了多張銀行卡,返回金店。因為店里的POS機有限額,為銷售這4公斤金條,店員使用了多臺POS機,這也讓店員對這位豪爽的客人和這筆大單印象深刻。
實際上,朱某某只是一個跑腿的。他剛發(fā)信息告知已按要求買好黃金,電話就再次響起,要求其將黃金、電話、銀行卡統(tǒng)一放回附近的公共廁所,并換取一臺新的工作手機,包裹會有人接收。短短一周,朱某某刷了的9張銀行卡,花230萬元累計購買了7公斤左右的黃金。每當他放好金條,都會有戴著口罩和鴨舌帽的男子出現在身邊,趁沒人注意快速將裝有金條的垃圾袋取走,而他們最終都會在某酒店碰頭。
這是一個以詹某某為首,駱某某、於某等4人為幫手的“取貨團隊”。到案后,詹某某等人如實作了供述。2022年8月,詹某某朋友用境外聊天軟件聯系他,希望其找人在上海幫忙取貨。兩人曾為獄友,相識多年,但平時都以綽號相稱,互相不知道真實姓名,但這位朋友經常照顧詹某某及其家庭,詹某某很講“朋友義氣”,恰好自己要來上海做洋酒生意,身邊也有人手,沒多考慮便應了下來。對方通過境外聊天軟件組建了聊天群,詹某某則準備了多臺未經實名認證的工作手機交給團隊成員,并將駱某某、於某等人拉入群中,只要朱某某買到了黃金,對方就會在群里發(fā)指示,駱某某等人便會按指示分別去取貨。
指認藏金條的公廁 普陀檢察院供圖
除了取貨之外,對方還請詹某某幫忙銷售黃金,承諾會分給其貨款的1.5%,但只能以虛擬幣進行交易。詹某某知道這位日常出沒緬甸等地,會做一些違法事,這次以這樣的手段購買、出售黃金,肯定不是正常的投資行為。事實也確實如此,這些銀行卡中的錢都是電信詐騙被騙資金。但詹某某抱有一絲僥幸心理,覺得自己并未直接參與購買黃金、交接等流程,加上利益、朋友義氣等因素影響,他決定幫助處理這批黃金。8月底,詹某某至臺州與買家碰面,買家共計支付了38萬余元虛擬幣,交易價格要低于當天的國際金價。到賬后,詹某某將大部分的虛擬幣轉入了朋友提供的錢包賬戶,自己則留下了一部分作為團隊酬勞。
檢察官審查后認為,詹某某、朱某某等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觸犯相關法律,遂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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