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四川一干部拍地關鍵時刻借上廁所透底,撈取感謝費七百萬 )
唐小鋒,男,漢族,1970年1月生,四川大竹人。四川達州市通川區(qū)政協(xié)原副主席,曾擔任達州市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規(guī)劃建設處副處長、通川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局總規(guī)劃師,是達州市紀委監(jiān)委有史以來查處受賄金額最大的腐敗官員。
網站截圖
日前,四川省紀委監(jiān)委刊文披露,在一次項目用地拍賣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唐小鋒借上廁所的時候用一部老年手機向商人透露底價,最后獲得了高達700萬元的感謝費。
時任達州市紀委監(jiān)委第六紀檢監(jiān)察室主任的龔川易介紹,因為領導的器重、組織的信任,加上專業(yè)領域的才能,讓唐小鋒的權力無限放大,也就增加了很大的光環(huán)。唐小鋒在這個過程當中逐步地把這個權力進行尋租、進行變現。
2016年,時任達州市通川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局總規(guī)劃師的唐小鋒,在得知通川區(qū)某棚戶區(qū)改造項目信息后,便提前透露給其朋友,讓其聯(lián)系尋找知名開發(fā)投資商開發(fā)該項目,伺機從中謀取利益。而在項目用地拍賣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唐小鋒作為公職人員大膽當起了私企老板的“眼線”。
商人李某就是唐小鋒的朋友給他找的合作伙伴。在項目用地拍賣會的前一天夜里,李某將一部看似不會引人注意的老年手機給了唐小鋒,而這部老年手機便是他們官商勾結完成“里應外合”的關鍵“證物”。
唐小鋒表示,“我就拿到那個手機,但是我又害怕別人看到我拿一個老年機來發(fā)信息,或者打電話,平時都是用的智能機,我就把(李某的)那部手機從包包里拿出來揣在我的褲兜里,就把我自己的手機放在桌子上,就去上廁所,借上廁所的時候,我就給(李某)發(fā)了一個‘25’,就相當于是2500(元每平方米),發(fā)給他!
正由于唐小鋒關鍵時刻的透底,李某的公司最后以僅僅每平米高出底價5塊錢的價格拿下了該項目,而唐小鋒作為出色的“眼線”,獲得了高達700萬元的感謝費。
龔川易指出,這種行為對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破壞是極其大的,而且對黨政部門的公信力也是極其破壞的。
經查,2004年至2021年間,唐小鋒涉及違法犯罪金額高達1160余萬元。2022年11月,唐小鋒被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延伸閱讀
行賄案判決書揭廳官受賄細節(jié):要完首付要尾款,受賄千萬買房
牛向東被判刑近兩年后,一份近期公開的地產公司行賄案判決書,披露了牛向東更多受賄細節(jié)。
武威中院于2021年5月17日公開宣判了甘肅省工信廳原巡視員牛向東受賄、非法持有槍支案,被告人牛向東因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罪,一審獲刑14年。牛向東在擔任蘭州市高新區(qū)管委會主任,蘭州市副市長等職務時,利用其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23次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390余萬元。
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份單位行賄案判決書,批露了甘肅一地產公司向牛向東行賄的細節(jié)。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時任蘭州高新區(qū)管委會主任的牛向東,分兩次收取甘肅永恒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蔣俊民賄款共計1159萬余元,用于在北京購房。
牛向東 資料圖
甘肅紀委監(jiān)委曾通報稱,牛向東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從政動機不純,工于算計、“規(guī)劃”名利仕途,將到西部任職當作搭建“官梯”、快速升遷的平臺和捷徑,既想當官又想發(fā)財。
收受1159萬元在北京購房
據甘肅武山縣法院近日公布的判決書顯示,經審理查明,2008年10月,被告單位甘肅永恒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收購了蘭州信通房地產公司,該公司的所有債權債務轉移至甘肅永恒房地產公司。
為解決蘭州信通房地產公司和蘭州高新區(qū)管委會之前的債務問題,被告單位甘肅永恒房地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蔣俊民,多次找時任蘭州高新區(qū)管委會主任的牛向東(已判決)幫忙協(xié)調,并許諾牛向東給自己幫忙后,自己在北京給牛向東買套房子。
2010年6月21日,蘭州信通房地產公司與蘭州高新區(qū)管委會簽訂了《蘭州高新區(qū)管委會蘭州信通房地產公司關于解決雙方合作及五號區(qū)土地開發(fā)有關問題的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蘭州高新區(qū)管委會支付蘭州信通房地產公司工程尾款363.158萬元,高新區(qū)管委會用高新區(qū)29.842畝商業(yè)用地的土地出讓金抵頂蘭州信通房地產公司在高新區(qū)進行土地開發(fā)的投入及利息。
2010年6月24日,蘭州高新區(qū)管委會向蘭州信通房地產公司支付了工程尾款363.158萬元。2010年11月,牛向東告知被告人蔣俊民自己因在北京買房需要首付款360萬元,讓被告人蔣俊民一周之內準備好送到北京,后被告人蔣俊民將360萬元現金裝在一黑色拉桿箱內,按照與牛向東的約定在北京一餐廳門口交給牛向東。同年11月23日,牛向東將該360萬元用于支付其所購北京首創(chuàng)禧瑞都苑商品房首付款。
北京首創(chuàng)禧瑞都苑 資料圖
2010年12月20日蘭州信通房地產公司取得位于S625#路以南、B640-1#以東29.842畝土地使用權,并與蘭州高新區(qū)下屬的蘭州新元置業(yè)有限公司簽訂了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同年12月23日,蘭州高新區(qū)管委會支付蘭州信通房地產公司欠款391.31萬元。
2010年12月,牛向東告知被告人蔣俊民自己在北京買房還缺800萬元的尾款,讓被告人蔣俊民準備好了給自己,并承諾蔣俊民給自己“幫忙”后立馬安排辦理土地的過戶手續(xù)。后被告人蔣俊民安排張某英以其名義辦理了一張建設銀行的銀行卡,并在該卡上存入資金800萬元,被告人蔣俊民將該卡在牛向東位于蘭州高新區(qū)管委會的辦公室內送給牛向東,并告知其密碼。
2011年1月14日牛向東用該卡刷卡799.99萬元用于支付其所購北京首創(chuàng)禧瑞都苑商品房房款,后牛向東將該卡歸還蔣俊民。2011年1月7日,蘭州信通房地產公司辦理了土地使用權證,蘭州信通房地產公司與蘭州高新區(qū)管委會之間的歷史遺留問題得以解決。
曾被指將到西部任職當作搭建“官梯”捷徑
武山法院審理查明,被告單位甘肅永恒房地產公司于2023年2月7日主動向法院預交罰金100萬元,其2015年至2021年期間共依法納稅30432265元,蘭州信通房地產公司在2015年至2021年期間共依法納稅52169046元,對社會有一定貢獻。
武山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單位甘肅永恒房地產公司無視國家法紀,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單位行賄罪。被告人蔣俊民作為被告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法應對單位的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單位甘肅永恒房地產公司自愿認罪認罰,主動預交罰金,認罪、悔罪態(tài)度較好,多年依法納稅,解決當地就業(yè),對社會有一定的貢獻,可以酌定從輕處理;被告人蔣俊民自愿認罪認罰并簽署具結書,可從寬處理。根據被告人蔣俊民的犯罪情節(jié)、悔罪態(tài)度、社會危害程度等情形,宣告緩刑對其所在社區(qū)無重大不良影響,依法可適用緩刑。
2023年2月15日,武山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單位甘肅永恒房地產公司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被告人蔣俊民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牛向東是陜西隴縣人,其研究生畢業(yè)后,又攻讀考上北京大學的經濟學博士,還曾赴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從事博士后研究。2004年,牛向東作為經濟人才被引進到甘肅蘭州,從市長助理,一路升至副市長、甘肅省工信廳巡視員。
2019年5月,牛向東落馬,同年9月,其被“雙開”。甘肅紀委監(jiān)委通報稱,牛向東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從政動機不純,工于算計、“規(guī)劃”名利仕途,將到西部任職當作搭建“官梯”、快速升遷的平臺和捷徑,既想當官又想發(fā)財。喪失政治立場,是非不分,熱衷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個人政治目的未遂即通過攫取經濟利益“求償”;政治品格低劣,對不法商人的“圍獵”“驅使”甘之如飴;說一套做一套,嘴上講忠誠為官、干凈做人,實則與黨離心離德、索賄受賄;精神空虛萎靡,情趣愛好低俗,生活墮落。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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