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李昌
2月,有關兩年前長蕩湖不當放生的公益訴訟案宣判,正式發(fā)布的中央一號文件也首次提及“放生”一詞。兩則消息,讓公眾再次關注放生。
作為一只螺螄,它曾親身經(jīng)歷了長蕩湖那場關于放生的奇遇。
那是兩年前的一天,原本居于江蘇常州一漁夫船底的它,忽被一群掙扎的鲇魚打破了靜好的歲月。
螺螄一時疏忽,沒能吸附好底板,被橫掃而過的魚尾擊落。隨著翻涌水流地裹挾,和數(shù)十尾魚一齊進入了漁夫的網(wǎng)兜。
祈福者放生2.5萬斤鲇魚
然而,它最終沒有被做成螺螄粉,而是經(jīng)歷了一場長蕩湖萬尾鲇魚“仰泳”的悲慘故事……
放生后的鲇魚紛紛“仰泳”
2020年12月的一天,螺螄和幾十尾“革胡子鲇”成了“難兄難弟”,在江蘇常州一水產市場的木桶里,等待著命運。
它的命運,不是被魚販子揀出隨手丟棄后被路人踐踏,就是被丟進螺螄盆中和成百上千同族一起成為盤中餐。然而,一名徐姓女子地出現(xiàn),讓它的命運出現(xiàn)了轉機。
通過徐女士跟魚販子劉某的攀談,螺螄得知:徐女士因家人身體不好,想通過放生為家人祈福。劉某便建議她放生鲇魚,因為革胡子鲇每斤才3.2元,同樣的錢可以多放生更多條魚!徐女士聽后,決定花費9.04萬元,訂購了2.5萬斤鲇魚。
工作人員耗費10天時間才打撈處理了20208斤死亡鲇魚
12月15日,它作為“漏網(wǎng)之螄”,和近萬條鲇魚被裝上了三輛車,浩浩蕩蕩地轉運至長蕩湖。
在冬季冰冷的湖畔,螺螄興奮的等待著重回水中。然而擠在身邊的鲇魚兄弟卻紛紛痛哭失聲。
原來,這幫“革胡子鲇”屬于外來物種,是偏肉食性的雜食魚類,生長速度極快,具有較強的入侵能力。但它們卻是熱帶魚類,適宜在溫度7℃以上的環(huán)境中生存。而放生當天,長蕩湖的溫度為0℃以下。
果然,徐女士的放生,并沒能給數(shù)萬條革胡子鲇帶來“福報”。沒多時,螺螄身邊的鲇魚兄弟紛紛以“仰泳”的姿態(tài)浮出水面。仰頭望去,長蕩湖湖面上仰泳的鲇魚,竟熙熙攘攘,甚至遮擋了照射進湖底的冬日陽光——死亡的陰影布滿了長蕩湖。
在充斥著腥臭味道的湖面,長蕩湖漁政監(jiān)督大隊的工作人員耗費了10天時間,才打撈處理了20208斤死亡鲇魚。而其間花費了的打撈費、存儲費、無害化處置費等應急處置費用共計9萬余元,自然要求徐女士全責支付。
但這種賠償,顯然對徐女士和劉某嚴重破壞地方生態(tài)環(huán)境的行為懲戒力度不夠。隨后,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想用法律手段來處罰兩人。
追求福報促成了一門生意
魚類親水,放生不僅收獲福報,且“遇水則發(fā)”,可以求財;
泥鰍、黃鱔形似“小龍”,放生后福報加倍;
烏龜、甲魚多長壽,放生可祈福親友身體健康;
就連螺螄,也有傳言“螄補破船、放生免患”,此外,放生螺螄意味著拯救弱小的生命,更是功德無量……
對于放生這些活物的“功效”,放生者張亞茹(化名)如數(shù)家珍。近兩年,由于疫情原因不能親力親為的她,選擇了更有效率的方式,網(wǎng)上代放生。
網(wǎng)頁截圖
“現(xiàn)在不太好找代放生的人家了,網(wǎng)上都屏蔽了!”正如張亞茹所言,在淘寶搜索“放生”,會出現(xiàn)一個彈窗畫面,寫有“非法放生和遺棄將承擔法律責任”的警示語。但搜索具體要放生的種類,如“放生活魚”或“放生烏龜”,還是會出現(xiàn)代放生的商家。
兩年來,出于為家人祈福的目的,張亞茹每年都會有計劃的聯(lián)系好網(wǎng)上代放生的商家,進行好幾輪放生活動,“有鯉魚、甲魚,還有泥鰍。大兒期末考試時,放生過一條五大連池的大鯉魚,人家還過稱了,將近五斤!”張亞茹說:“去年過得不容易,年前專門給他們轉賬600元,讓幫著搭配一些不同的物種放生。那次放生完人家還給我發(fā)一個視頻,滿滿放了三大桶魚蝦!”
一名來自鄭州古滎鎮(zhèn)販魚的商戶老竇,一直在兼職做代放生的工作——這是愛上網(wǎng)的兒子小竇給自己帶來的“業(yè)務”。前年開春,外省的一個放生組織聯(lián)系到小竇,批量購買一些活魚,要求提前打包好,在魚身上系上紅繩,按照指定的時間放生,“那都是養(yǎng)殖的魚類,當時我很想不通他們?yōu)樯兑@樣做。”
后來,小竇受此啟發(fā),建立了一個放生群,竟時常有類似的業(yè)務,漸漸地也能成為家里掙“零花錢”的營收。
非法放生買賣雙方均判罰
逐漸開始關注起放生活動的老竇,也得知了越來越多的“荒誕”行為:
有放生者半夜在?谏碁┥戏派舜罅框,這種淡水生物拼命的逃離海灘,反而被放生者認為知恩圖報才不愿“回歸”大海。最終,消防隊員忙活了一夜才把海灘上的蟒蛇抓干凈。
2022年,河南汝州兩條鱷雀鱔被人“好心”放生,漁業(yè)部門擔心這種兇猛的外來物種吃光湖里的生物,甚至會襲擊人,最終耗時一個月,抽干了20多萬方水,才找到這兩條雀鱔。
而在2022年9月的廣東。一群人往河邊拉去了好幾車礦泉水,擰開蓋子就往河里倒。有路人進行勸告,反被放生者斥責影響他們“放生礦泉水”的誠意和功德……
荒誕的放生行為引發(fā)質疑
就在老竇開始越發(fā)質疑這種所謂的“積德行善”時,2023年2月,在得知了兩件與放生相關的新聞后,他開始考慮:這筆“零花錢”或許不能賺了。
2月3日,兩年前那樁在長蕩湖放生的公益訴訟案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法庭認為,被告徐女士和魚犯劉某構成共同侵權,應連帶承擔3.5萬元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賠償費用以及5000元懲罰性賠償金。這起全國首例非法投放外來物種的民事公益訴訟案,在買賣雙方均被判罰的結局下落幕。
十日后的2月13日,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正式發(fā)布。文件中提出,嚴厲打擊非法引入外來物種行為,實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種防控攻堅行動,加強“異寵”交易與放生規(guī)范管理。這是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及“放生”一詞。
科學放生需要內外合力
面對近年來多起由“放生”演變成的鬧劇,肆意放生這一行為該如何約束又該由誰來管束?在動物保護的背景下,又該如何科學的放生?
北京市中倫文德(鄭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小松認為,科學放生需要法律約束與“祈福者”轉變觀念形成的內外合力。
“將野外捕捉或人工養(yǎng)殖的動物放回到自然中的放生行為,出發(fā)點是好的、善意的。但如果不規(guī)范不科學地放生,可能事與愿違,極有可能會導致這些被放生的動物死亡,也可能增加外來物種入侵的風險,嚴重的可能會引生態(tài)環(huán)境問題。”王小松表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guī)定,不當?shù)姆派袨橐l(fā)的的后果,可能會承擔民事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甚至是刑事法律責任,“非法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入侵物種,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的刑事責任”。
王小松表示,由于生態(tài)環(huán)境的治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及時間成本,甚至會造成不可逆轉的危害,隨著國家在生物安全、生態(tài)環(huán)境治理上理念的提升,民眾也需要加強對不當放生行為的認知和重視。“不妨轉化一下觀點,不要把錢隨意地交給代放生的個人和組織,或者是自己親自放生,而是將時間和精力或是財富真正投入到環(huán)境保護和生物保護的工作中來,比如可以嘗試去做一名志愿者,參與一些生態(tài)保護、動物保護之類的工作。向善本身沒有問題,它應該更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時代發(fā)展的腳步和社會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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