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北邯鄲兩女子晚上去墳地偷花圈,被抓時車上已有18個花圈
1月9日,上游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從河北省邯鄲市某村村民高先生處了解到,1月7日晚上,他們村發(fā)生了一起偷竊花圈的案件。
高先生介紹,1月7日中午,有村民家中辦完喪事。當晚9點多,一名50多歲女子和一名20多歲的女子,在距離村莊1里地外的墳地偷竊花圈。此后,兩名女子在村子附近馬路上被村民抓獲。被抓時,兩名女子所騎的三輪車上,已有18個花圈。
▲河北邯鄲某村莊,兩名女子在墳地偷花圈被村民抓獲。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上游新聞記者在高先生拍攝的視頻中看到,偷竊花圈的兩名女子中,年紀大點的戴著圍巾,年紀小點的穿著一件綠色棉衣,兩人被村民抓獲后,低頭站在墻角。
高先生說,他下班回家時正好碰到兩人,“是我們村里人發(fā)現(xiàn)的,就跟失主打了電話,失主出來以后就追!备呦壬f,他路過看到兩名女子時,還以為她們在送花圈,當時花圈就在路邊放著。
高先生告訴上游新聞記者,他看到兩名女子后,失主就追了過來,說花圈被偷走了,之后將兩名女子抓獲!澳莾蓚女的懵了,沒想到這邊還有人追!备呦壬f,兩人被抓后他注意到,兩名女子騎的三輪車上有18個花圈,現(xiàn)場有另外一位村民指認出了自家墳地的花圈,“偷的不是一家,是好幾家的!
上游新聞記者從高先生處了解到,事發(fā)后有村民認出兩名女子是隔壁村做花圈買賣的,他認為是對方偷花圈回去后再加工轉賣,隨后村民報了警。
針對此次墳地偷花圈事件,刑辯律師吳立偉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一般偷盜行為按照財產(chǎn)價值來決定,沒達到盜竊罪數(shù)額標準的,按照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治安處罰,如果達到盜竊罪的定罪標準,按照盜竊罪處罰。
針對本案吳立偉表示,在花圈價值未確定的情況下,只要花圈價值達到當?shù)乇I竊罪的最低量刑標準,可以按照盜竊罪來處罰。吳立偉說,盜竊罪還有一個規(guī)定,多次盜竊(界定為2年內盜竊3次以上)也構成盜竊罪,“只要是次數(shù)夠了,屬于多次盜竊,不管每次盜竊數(shù)額達沒達到最低標準,也不管這三次總額是否達到盜竊標準,都可以按照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
上游新聞記者 汪璟璟
編輯 朱亮
責編 郎清湘 李洋
審核 馮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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