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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級法院將開庭審理三亞海韻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海韻集團)原董事長陳憲清犯行賄罪一案。公訴機關指控,陳憲清曾向三亞市原市長王勇、遼寧省原副省長劉國強等多名官員行賄超2800萬元。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王勇、劉國強等官員均已落馬,其中部分官員獲刑情況已有公開報道。
今年52歲的陳憲清曾創(chuàng)辦多家企業(yè),并曾擔任海南省第五屆人大代表、三亞市第六屆人大代表。除了被指控行賄外,陳憲清還被指控糾集他人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被以惡勢力集團的首要分子提起公訴。
2014年曾被采取強制措施后“復出”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陳憲清是遼寧人,2002年進駐三亞,成立海韻實業(yè)有限公司,其經(jīng)營業(yè)務以房地產(chǎn)業(yè)為主,涉及酒店、餐飲等行業(yè)。經(jīng)過10年發(fā)展,海韻集團成為了三亞市房地產(chǎn)業(yè)的龍頭企業(yè)。
2010年,海韻集團與三亞市政府簽訂了半嶺溫泉萬畝一級土地開發(fā)協(xié)議,與海棠灣簽訂合作協(xié)議,正式進軍國家海灣——海棠灣的開發(fā)建設,先后取得2個開發(fā)項目。
另據(jù)公開資料,2011年,海韻集團董事會正式提出上市戰(zhàn)略,并借助多種融資渠道,逐步進入資本市場的運作,成立海韻公源(北京)投資有限公司。2012年,海韻集團(香港)有限公司成立。
在三亞10年,陳憲清先后獲得50多項榮譽,并曾擔任海南省第五屆人大代表、三亞市第六屆人大代表。
陳憲清首次出現(xiàn)在公眾視野,還是2014年海南的“反腐風暴”。那一年,海南省原副省長冀文林、譚力兩名省部級官員先后落馬,海南反腐力度加大,頻現(xiàn)政商落馬消息。陳憲清也在這一年提請辭去海南省第五屆人大代表職務。
2014年7月24日,三亞市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對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關于許可檢察機關對市六屆人大代表陳憲清采取強制措施的決定予以確認;接受陳憲清辭去三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同年8月5日,陳憲清被檢察機關采取強制措施。
此后,陳憲清“沉寂”了一段時間。第二年,有媒體報道陳憲清投身慈善事業(yè)、關心兒童成長;2017年,又有媒體報道陳憲清回到家鄉(xiāng)遼寧北票市捐款200萬元的消息。不過,對于陳憲清因何被采取強制措施、后續(xù)情況如何,尚無公開報道。
被控涉惡、向政府高官行賄
陳憲清再次進入公眾視野是在2022年7月21日。當日,海南省公安廳發(fā)布《關于公開追查追繳陳憲清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涉案房產(chǎn)、商鋪、車輛、股權的通告》(下稱《通告》)。
《通告》稱,海南省公安機關正在辦理陳憲清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目前正在法院審理階段。為進一步深挖徹查陳憲清等人犯罪團伙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繳相關涉案財產(chǎn),現(xiàn)對該案公安機關依法查封、扣押、凍結的房產(chǎn)、商鋪、車輛、股權進行公告。
澎湃新聞注意到,此次警方公開追查追繳的涉案房產(chǎn)、商鋪428處,位于海南三亞市和陵水黎族自治縣。此外,還有車牌號為瓊D88888的勞斯萊斯轎車、車牌號為瓊B11111的路虎攬勝SUV等52輛涉案車輛和6家涉案公司股權。
據(jù)了解,陳憲清于2020年8月被海南省公安廳指定居所監(jiān)視居住,2021年2月因涉嫌詐騙罪被海南省公安廳刑事拘留。
公訴機關認為,陳憲清在三亞、陵水等地開發(fā)、運營酒店、房地產(chǎn)項目過程中,糾集他人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應認定為惡勢力,應以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等多哥罪名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訴機關另指控,陳憲清曾向三亞市原副市長李柏青、三亞市市長王勇、遼寧省副省長劉國強、海南省高院民二庭原副庭長王慶偉共行賄超2800萬元。
公開報道顯示,前述李柏青、王勇、劉國強、王慶偉均已落馬。
2021年10月28日,廣西桂林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海南省政協(xié)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王勇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王勇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00年至2014年,王勇利用擔任澄邁縣委書記、省交通廳廳長、三亞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審批、土地性質變更、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047余萬元。
2022年11月8日,遼寧省政協(xié)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劉國強因犯受賄罪,被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判處死緩,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在其死刑緩期執(zhí)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jiān)禁,不得減刑、假釋。天津一中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6年,劉國強利用擔任遼寧省副省長、政協(xié)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項目審批、獲取財政資金和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8年至2020年,劉國強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52億余元,其中4900萬元尚未實際取得。
此外, 2021年4月,海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李柏青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稍早前,王慶偉也因涉嫌受賄罪被海口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目前兩案審判結果尚無公開報道。
陳憲清的辯護人藺文財認為,根據(jù)起訴書指控自然人陳憲清個人犯罪情況,查閱共52卷材料及證據(jù),其中有14卷已經(jīng)注明劉國強接受或者騙取“三亞海韻集團有限公司的財物”,不得作為自然人陳憲清個人是否犯罪證據(jù);其中有38卷指向陳憲清履行公司實際控制人職責,企圖實現(xiàn)單位利益最大化的證據(jù),不得作為自然人陳憲清個人是否犯罪證據(jù)。
此外,刑訴法專家陳光忠、刑法專家高銘暄近期就陳憲清案進行了專題法律論證并形成法律意見書。兩人分別提出,家族式民營企業(yè)有其特殊性,現(xiàn)有證據(jù)不能滿足惡勢力組織條件,應當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審判原則處理,并認為陳憲清沒有為個人謀取利益,指控自然人犯行賄罪依據(j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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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劉國強:受賄逾3億交代數(shù)千萬想蒙混過關
“自己回想回想,我是帶著工資上的大學,國家供的我,當時確實是抱著一種感恩的心情,一定要干好。隨著自己的地位越來越高,完全改變了自己入黨以前那種學習、生活、工作環(huán)境,天上一個地下一個。隨著這種變化,沒有把握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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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遼寧省政協(xié)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劉國強的自我反思。1月17日,由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宣傳部與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聯(lián)合攝制的五集電視專題片《零容忍》第三集《懲前毖后》播出,專題片詳細披露了劉國強案審查調查經(jīng)過。
“做了不少對抗組織調查的準備”
劉國強,遼寧省政協(xié)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曾任本溪鋼鐵集團總經(jīng)理、本溪市政府市長、遼寧省政府副省長,2017年1月退休,2020年7月被審查調查。當時,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在辦理另一個案件過程中發(fā)現(xiàn)劉國強受賄線索,經(jīng)初核后對劉國強采取留置措施。當時劉國強表態(tài)會向組織坦白全部問題,但實際上是避重就輕。
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機關工作人員趙鋒介紹,劉國強陸陸續(xù)續(xù)交代了一部分涉嫌受賄的問題,數(shù)額比較大,數(shù)千萬。達到數(shù)千萬以后,他就有種試圖蒙混過關的心理,就不再交代新的問題了,而是要與辦案人員周旋。
專題片介紹,劉國強的問題其實相當嚴重,從2006年至2020年期間,他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和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的財物折合人民幣達3.5億多元,受賄金額如此巨大,劉國強卻在思想上掩耳盜鈴,找借口自我麻痹。劉國強一方面思想上回避、粉飾自身問題,一方面又有很強的僥幸心理。他之前做了不少對抗組織調查的準備,認為或許能夠不被發(fā)現(xiàn)。
趙鋒介紹,劉國強就把他收受的一些錢款,轉移到他自認為與他交好的老板處。劉國強跟他講,如果組織調查你,你什么都不要說,我是什么都不會說的。審查調查過程中,實際上這些涉案老板,很快交代了與劉國強之間的不正當經(jīng)濟往來。
庭審現(xiàn)場
看了入黨申請書掉眼淚了
專案組加大外圍調查力度,掌握了大量新的線索和證據(jù),在一些老板處起獲了劉國強藏匿的大量財物,在此基礎上繼續(xù)開展思想政治工作。被留置的黨員干部在沒有被開除黨籍之前,還是黨內(nèi)同志,專案組對他們也以“同志”相稱,與他們進行“同志式”的談話,推動他們直面自身錯誤,自己說清問題。
趙鋒說:“我們做思想政治工作過程中采取了很多方式,在初期我們把他的入黨申請書、黨章都拿給他,要讀要看,要重新喚起他的黨性意識!
專題片中,劉國強說:“入黨申請書給我看了,我自己也掉眼淚了,回想回想走的這條路,非常后悔,也很愧疚。”
專題片還介紹,專案組分析了劉國強的實際情況,注重家人對他的親情感召,讓劉國強深受觸動。趙鋒說:“叫他兒子與父親隔空對話,問他爸爸說,收了這么多錢,你是享受了還是能帶走,我們好好過日子不好嗎?對他觸動很大。”
專題片介紹,專案組堅持紀法情理貫通融合,把執(zhí)紀執(zhí)法、政策策略與思想引導、心理疏導、組織關懷統(tǒng)一起來,教育人、感召人。
中秋節(jié)專案組專門給劉國強送月餅。劉國強過生日,專門給他買生日蛋糕,專案組的幾個小伙子跟他一起吃的蛋糕。他想女兒了,就給他(看)傳來的視頻。
在審查調查中,劉國強時常以自己是專業(yè)干部、不知紀不懂法作為借口來為自己開脫。為此,專案組專門安排他學習黨規(guī)黨紀,觀看警示教育片,進行紀法教育,促使他查找自己違紀違法的深層次原因。初心回望、紀法震懾、親情感召等一系列綜合舉措,對劉國強產(chǎn)生了很大影響,尤其是專案組的同志和他一起回憶和梳理成長經(jīng)歷,讓劉國強感慨良多。他漸漸不再自我逃避,開始誠懇反思自己的人生。
2021年8月,法院進行一審,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劉國強收受非法財物3.5億余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將擇期宣判。劉國強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服從任何判決。
專題片中劉國強說:“非常后悔,也很愧疚。法律給我什么懲罰,我認為都不過,都是應該的,我不上訴,完全服從法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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