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大陸贈臺大熊貓團團傳出病危,而這卻讓一些臺政客露出了真面目。
大熊貓團團在今年8月時發(fā)現(xiàn)有癲癇發(fā)作的癥狀,臺北市立動物園在9月18日和10月22日給大熊貓團團做了兩次核磁共振檢查,發(fā)現(xiàn)病灶區(qū)域明顯擴大,推測腦部可能患有惡性腫瘤。目前,臺北市動物園已提出申請,讓大陸專家赴臺檢查。
團團和圓圓
“團團”的病情牽動著兩岸民眾的心。國臺辦發(fā)言人馬曉光10月28日表示,10月27日,大熊貓保護研究中心收到臺北動物園請求協(xié)助的邀請函后,擬選派兩名診治和護理專家赴臺參與“團團”的治療和護理工作,目前正在有關方面協(xié)助下辦理赴臺手續(xù)。大陸赴臺專家的申請手續(xù)已獲批準,現(xiàn)在在等待臥龍大熊貓繁育中心確定專家名單,一旦名單確定就能訂機票赴臺。
但是,此時的臺灣地區(qū)的“農委會”卻是一副甩鍋的態(tài)度。在團團傳出病危后,臺灣地區(qū)“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11月1日受訪時表示,當初的約定好像是說大熊貓為陸方所有,只是在臺灣展覽,“如果有必要可以拿回去”,這讓外界質疑不負責任。
黃金城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王鴻薇批評,應該要尊重臺北市動物園,對團團好是最優(yōu)先,團團在動物園生活這么久,就像人類一樣,不能因為父母生病或年老,就把他們丟掉,這樣的行為是不負責任的,應該要等四川評估后商量對策,而不是“農委會”高高在上,說要還就還。她還說,團團生病引起臺灣島內民眾高度關注,“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的回答很不適當,事后“林務局”說是口誤,但“農委會”作為動物保育主管機關,不應該有這樣的態(tài)度,團團不是物品,不是東西壞掉就把他還回去。
臺北市前市長郝龍斌指出,生下“圓仔”后,臺北市就是團團和圓圓的故鄉(xiāng),應該把他們當成家人,而不是展覽品,團團和圓圓是屬于臺北市政府,說要送回去真的很荒謬,與其說是“口誤”,不如說是“可惡”!稗r委會”還要把團團送回大陸,真的是冷血甩鍋。
團團
團團和圓圓2008年12月23日進入臺灣,2009年元旦正式和大家見面,至今熊貓館觀看人次已高達2628萬人次;后來“圓仔”出生更創(chuàng)造了5億新臺幣的商機。而如今團團生病了,卻要把他送回去,現(xiàn)任臺北市市長柯文哲還說不需要任何醫(yī)療協(xié)助,對此,郝龍斌痛批,相信大陸有很多團團類似的案例,如果臺北市政府是抱持著不需要醫(yī)療協(xié)助的態(tài)度,他完全不同意。
臺北市“議員”秦慧珠也痛批,團團和圓圓是臺灣的家人,但現(xiàn)在生病了就說人家“快掛了”,這是失言,熊貓到動物園是生態(tài)教育環(huán)境教育資產(chǎn),動物不懂政治,不要把熊貓納入政治介入,多一些尊重關懷、多一點禮貌。
在馬英九執(zhí)政時期,兩岸關系比較友好,2005年,時任國臺辦主任陳云林宣布“贈送”大熊貓給臺灣,2008年底團團圓圓赴臺,至今,大陸官方或官媒態(tài)度都沒變,就是“贈送”。
事實上,熊貓屬于《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又稱華盛頓公約,CITES)保護的動物,國際上不能有買賣與商業(yè)行為。對那些現(xiàn)在身處外國的熊貓,中國大陸是以研究名義送到國外的動物園展出,這些國家不僅要付高昂的研究費,研究出來的熊貓及其生下的第二代,所有權仍屬于大陸。但臺灣不一樣,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兩岸同屬一中,所以可以贈送。當時華盛頓公約組織也稱不介入,表示CITES遵循聯(lián)合國的政策。
馬英九近日表示,如果有必要,可以請大陸派人來治療團團。馬英九2008年當選臺灣地區(qū)領導人后,核準臺北市立動物園進口大熊貓,這是動物園第5度提出大熊貓輸入申請案,而最后團團和圓圓順利被運到臺灣。(井上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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