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當地回應女童遭大型犬咬傷頭部面部 :傷人犬只已被處理,后續(xù)事宜正在調查)
當地回應女童遭大型犬咬傷頭部面部:傷人犬只已被處理(來源:紅星新聞)
8月31日,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的劉陽通過網絡爆料,自己5歲女兒遭阿拉斯加大型犬咬傷面部致毀容,狗主人是當地組織部副部長,事發(fā)后劉陽帶著女兒到南京、上海等地治療。9月4日,@紅星新聞 記者采訪沭陽縣公安局某工作人員稱傷人犬只已被處理, 后續(xù)事宜相關部門正在處理。女孩的父親劉先生表示,小米粒后續(xù)還會針對面部進行修復手術,雖然小米粒目前在接受心理治療,但她看到狗依舊會出現應激反應,哪怕是在路上看到狗,她都會直接就是說跳到我的懷里邊說,爸爸那邊有狗,我說你不要怕爸爸在這里,這是醫(yī)生教我的,就是說無論在哪里,你要給他一個安全感。
此前報道
江蘇一名5歲女童被大狗咬傷致毀容 狗主人系公職人員
8月31日,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的劉陽通過網絡爆料,自己5歲女兒遭阿拉斯加大型犬咬傷面部致毀容,狗主人是當地組織部副部長,事發(fā)后劉陽帶著女兒到南京、上海等地治療。狗主人馬某某曾先后支付25萬元醫(yī)療費。但是對于后續(xù)治療的手術費等,馬某某產生質疑。8月31日至9月1日記者多次撥打馬某某及其妻子洪某某電話均為無人接聽狀態(tài)。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組織部工作人員告訴新黃河記者,“此事是昨天才聽說的,這屬于民事糾紛,我們只能從社會公德上來約束他”。
女童小區(qū)內被大型犬撕咬,犬主人承諾配合治療卻改口
據劉陽介紹,事情發(fā)生在4月3日中午,他像往常一樣帶女兒到小區(qū)公園玩耍,卻發(fā)生了意外,一只阿拉斯加犬在景觀平臺將女兒撲倒并咬傷,劉陽立即報警并撥打了急救電話,隨后女童被送至沭陽縣中醫(yī)院,后轉送至南京市兒童醫(yī)院。劉陽了解到,該狗系當地組織部副部長馬某某飼養(yǎng),其家人將其牽至小區(qū)公園后便返回家中做飯,導致狗無人看管。劉陽稱,這條阿拉斯加大型犬還涉嫌無證飼養(yǎng),且有咬人前科。
資料圖
據劉陽提供的沭陽縣中醫(yī)院急診病歷顯示,“患者被狗咬傷面部。傷處皮膚破損、疼痛出血,額部可見一長約8cm長撕裂傷口,傷口深約0.5cm,左側面部可見一長約2.0cm傷口,出血,傷口重度污染,周圍組織腫脹、觸痛!
急診病歷
劉陽稱,意外發(fā)生后,馬某某曾告訴他,將配合其女兒的治療,但在接下來的幾個月治療期間馬某某卻改了說法,時常向劉陽及其家屬提出一次性用錢解決的要求,“從五月底開始,他已經跟我家人提過很多次想一次性解決,我們不想要他的錢,后續(xù)治療次數、費用現在也無法估計,我們只想給孩子治療好”。
治療費用一波三折,女童父親已向相關部門舉報
劉陽回憶稱,馬某某在4月4日、5日共向其微信轉賬5萬元,“當時我想著留存點證據就在社交平臺上發(fā)布了一個視頻,他就聯系到我家里人想再給我轉10萬元并要求我把視頻刪掉”。5月初,劉陽為其女兒治療,奔波于上海、南京兩地,本身積蓄不多的他,很難維持女兒后續(xù)治療的花費。劉陽后來找到沭陽縣相關部門反映,最終馬某某又向其轉賬10萬。劉陽分析稱,馬某某及其家屬對其女兒治療并不上心,通常要自己去要才會給,這種做法讓他很無奈。
劉陽稱,在孩子治療過程中,馬某某曾致電南京市兒童醫(yī)院了解花費金額,其曾建議劉陽直接給孩子進行激光治療,“上海那邊醫(yī)院的專家跟我說,孩子現在太小了不建議給孩子做激光治療,三個月就要做一次,特別疼,治療效果還不好”。
女童被咬傷
劉陽告訴新黃河記者,7月30日下午,自己將孩子明年還需進行三次手術的消息告知馬某某,“他知道還需做三次手術后,便采用推諉態(tài)度,問我們到底還要多少錢,想一次性解決這件事情!眲㈥柋硎,自己目前的訴求只想把孩子治好,孩子面部已有嚴重的疤痕,心理上也存在嚴重問題!靶『⒆蝇F在不敢下樓,看到動物就哭鬧,自從被咬后已經耽誤上學了”。
劉陽表示,自己已向宿遷市相關部門舉報,目前公安機關正在調查中。同時,據媒體報道,沭陽縣紀委工作人員已對劉陽反映的情況介入調查。
律師:家長有權拒絕接受一次性賠償
針對此事,新黃河記者咨詢山東卓犖律師事務所律師萬克瑞,他表示,“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yǎng)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同時女童父親及其家屬有權力拒絕馬某某提出的一次性用錢解決的要求,受傷女童父親可自己墊付后續(xù)治療費用,留好必要單據、票據,治療完成后向馬某某及其家人主張權力”。
媒體評論
5歲女童遭狗咬毀容,無論狗主人是誰,千萬別只處理狗
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8月31日,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的劉陽通過網絡爆料,自己5歲女兒遭阿拉斯加大型犬咬傷面部致毀容,狗主人馬某是當地縣委組織部的副部長,事發(fā)后劉陽帶著女兒到南京、上海等地治療。狗主人支付25萬元醫(yī)療費后,提出一次性解決問題,他無法接受。9月4日,記者采訪沭陽縣公安局某工作人員稱傷人犬只已被處理, 后續(xù)事宜相關部門正在處理。(據9月5日紅星新聞)
從孩子父親發(fā)出的照片來看,女孩額頭上有很長很深的一道傷疤,而根據急診病歷顯示:孩子額部可見一長約8厘米撕裂傷口,傷口深約0.5厘米,左側面部可見一長約2厘米傷口,出血,傷口重度污染,周圍組織腫脹、觸疼。小女孩面部受到如此嚴重的創(chuàng)傷,父母當然心如刀割,只想盡快讓孩子恢復健康,不留疤痕。而除了身體上的傷害之外,女孩精神上也受到了嚴重的驚嚇。劉先生表示,孩子現在看到狗依舊會出現應激反應,經常做噩夢,醫(yī)生建議持續(xù)做心理康復治療。
劉先生所發(fā)的女兒受傷相關視頻的截圖(來源:網絡)
劉先生所發(fā)的女兒受傷相關視頻的截圖(來源:網絡)
受傷女孩的急診病歷(來源:華商報)
在這樣的情況下,狗主人不但在前期治療費支付上不爽快,而且表示不再配合后續(xù)治療,要一次性解決問題,這對于受害的孩子和家長而言,當然是很難以接受的。
當地的《沭陽縣城區(qū)養(yǎng)犬管理辦法》明確規(guī)定,縣城城區(qū)范圍內個人可以飼養(yǎng)小型觀賞犬,每戶限養(yǎng)1只小型觀賞犬,禁止飼養(yǎng)列入禁養(yǎng)目錄的烈性犬和大型犬。而大型犬通常指體高在61厘米以上、體重30公斤以上的犬類,阿拉斯加雪橇犬屬于常見的大型犬。
《沭陽縣城區(qū)養(yǎng)犬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來源:沭陽縣人民政府官網)
馬某疑似沒有辦理相關養(yǎng)犬證件,且違規(guī)飼養(yǎng)大型犬。另外,犬只傷人時,被單獨拴在小區(qū)公共平臺上,可見狗主也沒有盡到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如果馬某的確是公職人員,而且還是干部,無疑是知法犯法,錯上加錯,但即便他沒有公職在身,他的養(yǎng)犬行為也涉及多項違規(guī),對女孩受傷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當然,女孩的父親沒有時時刻刻看住孩子,導致孩子被犬只所傷,監(jiān)護上或有瑕疵,但《民法典》規(guī)定得清清楚楚:禁止飼養(yǎng)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烈性犬、大型犬的攻擊性很強,危險性很大,可以說是防不勝防,因此,只要造成他人損害,狗主就應該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還有法律人士指出,狗主人在無人照看的情況下,放任大型烈性犬出現在公共區(qū)域,可能造成不確定的人員受傷,涉嫌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女孩現在的傷情,如果經鑒定女孩構成輕傷以上,狗主人恐怕難逃刑事責任。
由此可見,此前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組織部工作人員曾在接受新黃河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屬于民事糾紛,我們只能從社會公德上來約束他”,有不知法、不懂法之嫌,對群眾訴求疑有推脫之意。
女孩被咬傷的事實無可辯駁,受害人家庭所面臨的困難也令人同情,而狗主人的錯誤行徑、嚴重責任更是板上釘釘。這事發(fā)酵到現在,如果只是處理了犬只,無法安撫受害人的傷痛,更無法向公眾交代。
狗肯定是不知危險、不懂法律的,惡犬傷人,說到底都是養(yǎng)狗人的錯。無論馬某是什么身份,有沒有公職,是干部還是普通群眾,既然有國法黨紀、地方法規(guī),一樣樣依照法律法規(guī)處理便是。希望當地不要再逃避,積極處理相關事宜,讓小女孩及時得到治療,別讓她如花一般的童年,被不懂事的狗給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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