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biāo)題:南京女大學(xué)生被害案將于7日一審宣判,其父拒絕對方高額賠償金)
7月5日,“南京女大學(xué)生被害案”受害人李某月的父親李勝告訴記者,7月4日,他接到云南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通知,該案件將于7月7日上午10點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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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是女兒離去的日子,我們原本計劃到云南女兒遇害的地方看看她。”李勝介紹,法官在電話中表示可以在南京當(dāng)?shù)氐姆ㄔ郝爩彛是希望親自到云南等待宣判結(jié)果。
李勝透露,近日他曾接到犯罪嫌疑人洪某父親的電話,對方深感愧疚,想要拿出高額賠償金,希望能和李勝見面,李勝果斷拒絕。
案情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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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李某月在男友洪某的哄騙之下獨身前往云南勐?h,與此同時受洪某指使的張某光、曹某青也前往勐海,二人在提前準(zhǔn)備好行兇工具之后,將李某月誘騙至勐海縣普洱茶公園內(nèi)將她殘忍殺害。
李某月失聯(lián)后,聯(lián)系女兒未果的李勝在女兒男友洪某的陪伴下報警。就在家人朋友尋找李某月期間,洪某曾在朋友中散布李某月拿走了他幾萬塊錢后,吵架離開的消息。
2020年8月4日,勐?h警方通報,經(jīng)縝密偵查,發(fā)現(xiàn)失聯(lián)女大學(xué)生李某月的男友洪某(男,24歲,江蘇南京人)等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3日,勐海警方會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將洪某、張某光(男,21歲,江蘇宿遷人)、曹某青(男,20歲,江蘇南京人)等犯罪嫌疑人抓獲,并于當(dāng)日在勐海縣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尸體。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與張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謀,張某光、曹某青前往勐?h于7月9日晚將李某月誘騙至該縣城郊外的山林中殺害并埋尸。
2020年9月,勐?h人民檢察院通報稱,該院2020年9月4日對犯罪嫌疑人洪某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批準(zhǔn)逮捕;對犯罪嫌疑人曹某青、張某光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準(zhǔn)逮捕;對犯罪嫌疑人祁某強以涉嫌盜竊罪批準(zhǔn)逮捕。
2022年1月28日上午,南京女大學(xué)生被害案在云南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在27日的庭前會議上,李勝申請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金額從15萬降為10萬,并表明,獲得賠償不是目的,“我們堅決要求對其判處死刑,殺人償命,嚴(yán)懲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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