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周浩
視頻剪輯馬星翔
6月20日下午,16歲的少年縱身跳河救狗,卻意外溺水失聯,引發(fā)廣泛關注。搜救人員和少年家屬在現場搜尋了兩天兩夜,但不幸的消息還是傳來。22日下午,少年的遺體被打撈上岸。
事發(fā)地附近
在搜救現場,有市民稱,當時少年聽到有女子喊“救妹妹”,以為是救人。也有目擊者接受采訪時稱,女子喊的是救狗狗,狗狗落水了。而家屬則告訴記者,一女子到籃球場附近喊救命,孩子下水施救后再也沒起來。目前,事情經過官方尚未通報。
有律師稱,不論少年在施救時是明知“救人”還是“救狗”,都可以構成“見義勇為”。
少年下河救狗不幸溺水身亡
6月22日的成都,一場暴雨傾瀉而下。漲過水的江安河水流湍急,飄著水草和樹枝的河水向下流去。盡管天色不好,但河岸邊依然站著許多人,議論著兩天前一位少年下水施救后溺水失聯的事。
少年跳河救人的地點位于江安河通濟橋下街附近。22日下午,極目新聞記者從事發(fā)地一路向下游走訪。江安河寬約20米,河兩側均設有護欄,河邊有寬約一米的走道。走道旁是一個斜坡,斜坡中間也設置了多處水泥階梯,供河岸綠道上的行人下到河邊。而在階梯下方,護欄被一個個隔離樁所替代。事發(fā)點附近,就貼有多個提示牌,提醒市民河水湍急,請勿下河。
事發(fā)地附近的家屬和市民
多位現場市民告訴記者,6月20日下午,有女子在這條河附近遛狗,狗不知何故落到了河里,女子趕忙跑到籃球場附近求助,希望能有人幫忙。有人稱,女子喊的是“救妹妹”,而“妹妹”可能是那只狗的名字。一名不滿17歲的少年和同伴聽到呼救后,前去幫忙。下水的少年比較高,另一名少年胖一些,沒有下水。少年下水后沒多久就被河水沖走,同伴嘗試搭救無果,后來跳水的少年就沒了身影。但對于遛狗女子,他們均不了解。
網傳的一段現場視頻也顯示,事發(fā)時,少年在河里時還曾有撲騰的動作,護欄旁一名少年正在奔跑追逐,但并未有其他人的身影。
而據當地媒體報道,籃球場旁一位目睹全程的清潔工稱,事發(fā)時,籃球場只有兩名小伙在打球,一名女子跑來呼救,喊的是救狗狗,狗狗落水了。由于周圍沒有其他人,兩人便下去幫忙。稍胖的小伙不通水性沒有下水,另一名高個子小伙則跳進了河里。這名小伙剛游了幾米遠就往下沉,起起伏伏,冒了幾下,人就沒影了。
少年下水救人處
家屬稱少年是獨子未教過他游泳
22日下午,記者在現場未能找到上述清潔工。其同事告訴記者,這里是一個新修的公園,平時下午不少人打球,但當天事發(fā)時現場沒有其他人,女子疑似兩度求救。
22日當天,依然有不少搜救人員在現場搜救,少年的家屬也在河邊焦急地尋找,少年的母親也不停在橋邊喊著孩子的名字。
少年父親說,他們住的小區(qū)離事發(fā)地不算遠。孩子今年不滿17歲,身高一米九一,事發(fā)前一天還祝他父親節(jié)快樂。他沒有教過孩子游泳,孩子應該不會游泳。
家屬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事發(fā)后他們接到電話趕到這時,已有人員在現場搜救,他們這兩天都搜尋到凌晨。他們目前從派出所和附近目擊者處了解到,當時孩子在籃球場打籃球,一女子遛的狗掉到河里后,女子到籃球場附近喊救命,孩子下水施救后再也沒起來。但具體情況他們還需要繼續(xù)了解。
“孩子平時喜歡打籃球,性格開朗熱心腸,是家里的獨子。至于是否認定見義勇為,目前還要等有關部門說法。”有家屬說。
22日下午,在事發(fā)兩天之后,少年被搜救人員發(fā)現,但遺憾的是,已無生命體征。
事發(fā)地附近
律師表示少年行為構成見義勇為
少年是否構成見義勇為?北京大成(武漢)律師事務所柴欣律師表示,見義勇為是指不顧個人安危通過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或者進行搶險、救災、救人等方式保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的一種行為。就此事而言,不論少年在施救時是明知“救人”還是“救狗”,都可以構成“見義勇為”。如果其施救時明知是“救人”或誤以為是“救人”,但實際是“救狗”,都屬于見義勇為,因為判斷一個行為是否屬于見義勇為,要看施救人當時的心態(tài)和目的。即便少年當時明知是“救狗”,其仍然可以構成見義勇為,因為其主觀動機是為了避免他人財產受損,為的是保護他人財產安全,符合見義勇為的定義。少年的家人可以根據當地見義勇為保護和獎勵條例的規(guī)定,向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和公安等有關部門申請見義勇為事跡認定。
此外,柴欣律師稱,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就此事而言,少年的家人可以要求狗的主人進行適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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