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吳軍林 鄧波 報道
“唐山打人事件”主要犯罪嫌疑人陳繼志曾刑拘在逃,此次事發(fā)時,陳繼志是否仍為在逃人員,引發(fā)關注。6月14日下午,廊坊市公安局廣陽分局刑警值班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該局針對此案成立了專案組,至于陳繼志的刑拘在逃情況,其表示不清楚。
事發(fā)監(jiān)控截圖
兩大疑問待解
據(jù)中國裁判文書網,落款于2018年12月20日的(2018)冀0203刑初286號《劉濤故意傷害罪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2015年12月12日18時許,在唐山市路北區(qū)聞新園小區(qū),被告人劉濤伙同他人,以追討索要抵押車輛的債務為由,被告人劉濤使用方向盤鎖對被害人商某的頭部等部位實施毆打,致使其額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腦組織挫裂傷,尺骨粉碎性骨折,額頂部跨發(fā)際瘢痕按“系數(shù)相加”辦法計算后所得數(shù)值大于1。后被告人劉濤等人將其強行帶上黑色帕薩特離開,將被害人商某帶到陳繼志(刑拘在逃)位于開平東外環(huán)的廠房大院內。至次日12時許,被害人商某趁人不備逃脫并報警。
落款于2019年3月11日的(2019)冀02刑終216號《劉濤故意傷害罪二審刑事裁定書》,依然對陳繼志標為“刑拘在逃”。
(2019)冀02刑終216號《劉濤故意傷害罪二審刑事裁定書》對陳繼志標注了刑拘在逃
6月14日下午,劉濤故意傷害罪的受害人商惠凱向記者證實,在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的主犯之一陳繼志,就是此前毆打過他的陳繼志。
四川一上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師告訴記者,所謂刑拘在逃,是指經公安機關調查已初步掌握了嫌疑的犯罪事實,而嫌疑人為了逃避其應負的刑事責任而逃跑的情況,對于刑拘在逃的嫌疑人,公安機關會一般會在網上開展追逃行動。如刑拘在逃的嫌疑人因其他犯罪事實被抓捕歸案,前后兩起案件將會并案處理。
美篇賬號“路北巡控”發(fā)布于2019年7月的一篇文章曾披露商惠凱被打一案的嫌犯抓捕情況稱,光明里派出所火速鎖定犯罪嫌疑人劉濤、陳繼志、高杰、侯程亮、王磊等有重大作案嫌疑,隨后將犯罪嫌疑人逐個上網追逃。經過大量偵查工作,犯罪嫌疑人劉濤、陳繼志、高杰紛紛落網,侯程亮一直在逃,最終于2019年7月1日12時許成功抓捕歸案。
“路北巡控”相關截圖
綜合上述刑事判決書、刑事裁定書和“路北巡控”披露的情況可見,2018年12月,陳繼志刑拘在逃;2019年3月,陳繼志仍刑拘在逃;2019年7月前,陳繼志落網。
蹊蹺的是,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2018年的《陳繼志與孫仕永、劉濤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陳繼志與宋喜民、劉濤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兩案中,陳繼志均是上訴人。其中一案,陳繼志委托代理人胡萍萍到庭參加訴訟。
刑拘在逃期間,陳繼志公然通過司法途徑處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屬實匪夷所思,他到底有無被追逃?
另外,如果2019年7月前陳繼志落網,他落網后是否已受到應有的處罰?2019年至今的3年里,陳繼志經歷了什么?直至此次公然在燒烤店毆打他人。
受害人講述當年遭遇
6月14日下午,商惠凱告訴記者,2015年12月12日下午,自己到了聞新園小區(qū)就被劉濤等4個人圍了起來毆打。其后,他被拉到東郊外的一個院子,這個院子正是陳繼志所有。陳繼志連同此前參與毆打的4個人,又開始毆打他,“整個過程持續(xù)了約1個小時,中間昏厥了好幾次!
商惠凱說,在被打1個小時后,陳繼志等人可能心虛,將其帶到一醫(yī)院,找了熟人,給他的傷口進行簡單縫合。從醫(yī)院出來后,商惠凱說自己被扔進了車的后備箱,隨后車便一直開。直到第二天中午,他才逃脫。
商惠凱告訴記者,此案發(fā)生于2015年,但直到3年過后的2018年,毆打他的幾個人中只有劉濤一人落網被判刑,他覺得事有蹊蹺。
商惠凱還說,劉濤被判刑后,陳繼志曾出現(xiàn),讓他寫一封諒解書,承諾在事后賠償其50萬。聽到陳繼志這么說,商惠凱就去派出所寫了諒解書,但陳繼志并未給他錢。此后便再也沒見過陳繼志,直到此次燒烤店打人事件在網上發(fā)酵。
值得注意的是,(2019)冀02刑終216號刑事裁定書在網上公布后,商惠凱的遭遇引發(fā)網友關注。不少網友質疑,商惠凱額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腦組織挫裂傷、尺骨粉碎性骨折、額頂部跨發(fā)際瘢痕按“系數(shù)相加”辦法計算后所得數(shù)值大于1,被鑒定為輕傷一級,是否存在問題。
記者就此采訪了兩位律師,他們告訴記者,按照人體損傷鑒定標準對照,商惠凱的傷情鑒定應為輕傷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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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陳繼志岳母:我們都是老實人 年紀大了經不起這個
據(jù)了解,唐山打人事件9名涉案人員中,疑似有5人有刑事案底,而且還有人剛刑滿釋放不久。記者到唐山事件“1號打人者”陳繼志出生的村子走訪發(fā)現(xiàn),該村已基本拆遷完畢。針對此事,其岳母表示稱,我們是老實人,經不起這個。(據(jù)6月13日《河南商報》椒點資訊)
根據(jù)媒體報道,其岳母并不是說陳繼志是老實人(圖源:視頻截圖)
老人的話,引來眾多網友質疑:你是不是對“老實人”有什么誤解?這顯然是只看標題就開始評論了。先別忙著憤怒,看完視頻,老人拒絕了媒體的采訪之后,是這樣說的:“我們年紀都大了,都是村里的老實人,經不起這個。”
顯然,這個“年紀都大了”幾個字表明,她的原意并不是說其女婿、犯罪嫌疑人陳繼志是“老實人”,而是說自己。
必須說,老人是無辜的。她只是陳繼志的岳母,不該承擔對孩子從小教養(yǎng)的責任,更不存在失責的問題。陳繼志犯事,跟她有什么關系呢?有人說,她女兒嫁什么樣的人,她不清楚?這好像說得挺有道理的,但同樣不值一駁。因為,按法律規(guī)定,其女兒成年了,婚姻大事是男女雙方自愿,老人也只能建議,當不了家的。
當然,具體陳繼志的婚姻如何,沒有詳細說明,也不好評價。
也有人說,別喊“無辜”了,陳繼志為非作歹,賺這么多錢,你沒享受到?這顯然就是主觀的有罪推論了,缺乏實據(jù)。涉惡案也好,打人案也罷,都沒有證據(jù)表明其岳母充當了什么角色,參與了其中。那么,為什么要罵她呢?
一人做事一人當,陳繼志犯事,法律自然會對他嚴懲,其他的作惡者,也會依法被處理,一個也跑不掉。如果后續(xù)調查還涉及誰,肯定也別想逍遙法外。但我們也要注意,不要擅自攻擊無辜的人。如果手上有證據(jù),直接舉報就是。
老人說“經不起這個”,其實也表明了一個態(tài)度,就是知道這是個丑事,不愿意卷入其中,輿論也要尊重老人的意見。至于還有人說,因為自己女婿犯事,她應該向被打女子道歉,向社會道歉,這也有些強人所難了。
所以說,唐山這次燒烤店打人事件,一定要防止議題跑偏、失焦。
此前,就有網民將矛頭,對準某犯罪嫌疑人身穿的潮牌服飾身上,并稱“我知道人不是你打的,但你有沒有反思過為什么這么多犯事的人都穿你家牌子?”律師就提醒,公眾應區(qū)分事件和品牌,獨立看待兩者。
另外,還有一些自媒體賬號,趁渾水摸魚吸引流量,故意制造兩性對立話題,鼓勵雙方惡意攻擊。我們也看到,一些平臺對涉事賬號依規(guī)進行了處理。
甚至,還有網民對被打女子進行攻擊,對燒烤店老板進行攻擊……無疑,這些言論毫無道理,也令人難以接受。
梳理犯罪嫌疑人陳繼志的人生軌跡,對他人當然有警示意義,但我們也要就事論事,不要將無辜的人卷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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