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行原分行長被開除黨籍,其妻曾遭綁架,被索要2億贖金,牽出驚天大案)
l國有大行原分行行長退休4年后被查,其牽涉的一起離奇綁架案也重回公眾視野。
5月1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通報,中國銀行內蒙古自治區(qū)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張鳳槐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日前受到立案審查調查,并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通報截圖
現年65歲的張鳳槐長期在中國銀行任職,曾任中行寧夏分行副行長、中行甘肅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中行內蒙古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等職務。2013年11月,張鳳槐調任中國銀行旗下的新中物業(yè)管理(中國)有限公司,擔任副董事長兼總經理直至2018年3月,現已退休4年多。
然而,張鳳槐的落馬,也牽出一起11年前其妻子被人綁架索要2億元贖金的陳年舊案,該案背后直指一起曾震驚內蒙古金融界的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
燒香拜佛、隱匿轉移非法財產,張鳳槐被開除黨籍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5月13日通報,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jiān)察組、呼和浩特市紀委監(jiān)委對中國銀行內蒙古自治區(qū)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張鳳槐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張鳳槐。資料圖
據通報,經查,張鳳槐身為中管金融企業(yè)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紀法底線、個人欲望膨脹,與他人深度串供,挖空心思轉移隱匿非法財產,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燒香拜佛進行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高爾夫球等活動安排,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借操辦子女結婚之機斂財;踐踏組織原則,安排大量家族成員、關系人入職,并在交流提拔中予以照顧;背離宗旨意識,侵害員工群眾正當權益;工作不負責任,私自扣押檢舉控告材料;生活作風腐化,家風不正;靠行吃行、擅權妄為,違規(guī)操控授信審批業(yè)務,熱衷上馬基建裝修項目,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和嚴重閑置浪費。
與此同時,通報還稱,“張鳳槐嚴重違反黨的各項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違規(guī)出具金融票證、違法發(fā)放貸款、國有企業(yè)人員濫用職權等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相關規(guī)定,經中國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張鳳槐開除黨籍處分,按規(guī)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呼和浩特市監(jiān)委研究決定,將張鳳槐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簡歷顯示,張鳳槐曾長期在中行系統內工作,于1987年11月調入中行呼和浩特分行,自此在中行工作了26年,并先后擔任中行三家省級分行領導職務。
2000年4月至2004年9月期間,任中行寧夏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2004年9調任中行甘肅分行黨委書記、行長一職,任期近4年;2008年7月調回中國銀行內蒙古自治區(qū)分行,出任黨委書記、行長,擔任“一把手”5年多。
網絡素材圖
妻子遭綁架索要2億贖金,牽出特大集資詐騙案
張鳳槐在中行內蒙古分行擔任“一把手”期間,曾發(fā)生一起震驚當地金融界的離奇綁架案,而被綁架的當事人正是張鳳槐的妻子。
據中新網報道,2011年6月,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調查發(fā)現,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營業(yè)部柜員通拉嘎、包頭分行人民公園支行柜員雷雯霞、巴彥淖爾市分行勝利北路支行副行長郭飚幫助無業(yè)游民圖婭非法轉款而違規(guī)操作銀行柜臺業(yè)務,三人相繼被調離崗位或停職,直接造成圖婭集資詐騙的資金鏈斷裂。
財新網報道顯示,2011年7月的一個夜晚,張鳳槐家突然接到一個電話,對方告知張鳳槐妻子,有快遞需出門取,然而其妻子一去不復返,就此遭到綁架。綁架之后,綁匪的幕后指使人圖婭提出了十分“離奇”要求:要么交付2億元贖金,要么允許此前被調離崗位的中行呼和浩特市支行三名工作人員復職三個月。
案發(fā)后僅過了一天,綁架的主使人圖婭落網。呼和浩特警方在與蒙古國接壤的內蒙古自治區(qū)烏蘭察布市成功解救人質。隨后,綁架案具體細節(jié)也浮出水面:該綁架案是圖婭與丈夫靳軍平合謀雇用社會人員實施的,目的是脅迫張鳳槐答應將通拉嘎等三名柜員恢復工作,繼續(xù)幫其非法轉移資金。這起綁架案牽出了一起隱藏其后的特大集資詐騙案。
據中國廣播網此前報道,首先,圖婭拉攏銀行工作人員合作,將社會資金吸納到銀行儲蓄帳戶,并與一些儲戶簽署合約,答應他們回報率基本在20%以上;然后,圖婭就利用銀行的大額無折存貸管理的模糊地帶,操控銀行有關工作人員將這些儲戶資金轉入到圖雅的指定帳戶并劃出,進行炒房地產、放高利貸或炒礦權等投資獲利。
在此前數年中,圖雅從社會上吸納的資金在農行內蒙古分行、包商銀行、中行內蒙古分行等銀行之間輾轉騰挪,資金在銀行“內鬼”幫助下逃過層層風控關口。直至2011年6月,中國銀行總行大額賬戶監(jiān)控系統發(fā)出警報,內蒙古境內40多個賬戶資金異常,勒令分行即刻進行自查。張鳳槐所在的中行內蒙古分行隨后將呼和浩特支行三名工作人員停職。
2013年12月6日,內蒙古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圖婭犯集資詐騙罪和綁架罪,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靳軍平犯集資詐騙罪和綁架罪,決定有期徒刑2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2萬元;被告人李生榮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圖婭在丈夫靳軍平、朋友李生榮(提供擔保和資金賬戶)的幫助下,以高息為餌,編造開發(fā)房地產、建珠寶加工廠等投資項目,勾結串通銀行工作人員和社會人員,采取給銀行高息攬儲誘騙存款和向集資人高息借款等手段,向內蒙古、北京、河北、河南等地83人非法集資27億多元,其中償還本金和支付高額高息22億多元,造成集資人7億多元無法償還。
2015年初,參與圖婭特大集資詐騙案的21名被告人經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案涉及以銀行高息攬儲和向集資人高息借款進行集資詐騙,多家銀行員工因誘騙儲戶存款獲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