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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有調整 | 來源:大連晚報 點擊數(shù):2492次 更新時間:2022/2/24 8:48:06 |
大連新聞傳媒集團記者欒光煜
日前,大連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大連市教育局、大連市財政局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調整我市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標準的通知》(大發(fā)改價格字〔2022〕73號),對我市各級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標準進行調整。此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執(zhí)行。同時,2014年出臺的相關收費標準通知作廢。
記者了解到,此次調整是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公辦幼兒園成本合理分擔機制,促進學前教育事業(yè)健康發(fā)展,根據《省發(fā)展改革委 省教育廳 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遼寧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等相關政策規(guī)定,經市政府同意而提出。記者注意到,各個級別的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此次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一、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
按照“政府主導、優(yōu)質優(yōu)價、家庭合理分擔”原則,我市調整后的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如下:
五星級 800 540
四星級 780 460
三星級 700 390
二星級 610 310
一星級 520 230
級 別 城區(qū)保教費標準 農村保教費標準
(元/月·孩) (元/月·孩)
農村地區(qū)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可在不高于上述標準基礎上,由相關區(qū)市縣(先導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在綜合考慮幼兒園運營成本需求、政府投入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的基礎上,提出本地各級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會同當?shù)匕l(fā)展改革部門同意后實施。
二、公辦幼兒園收費項目
公辦幼兒園除向幼兒家長收取保教費、住宿費(僅對夜間住宿幼兒)、伙食費和規(guī)定的代收費外,不得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后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在保教費以外向幼兒家長收取任何費用。
三、公辦幼兒園其他相關政策
各公辦幼兒園須嚴格執(zhí)行收費公示制度,在園內場所顯著位置設置固定公示板(牌、欄),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退費規(guī)定、監(jiān)督投訴電話等事項,主動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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